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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收到電話費帳單的催繳 但是被催繳的當期帳單,已經過民法127條的消滅時效2年 而且事實上是已經繳納,也有繳款單據 但對方說未繳的話 我方是主張已繳該筆帳款為佳,還是直接主張時效抗辯權就好? 直接主張已繳,怕的是後續的證據查核問題要很久 直接主張抗辯,似乎是時效滿了就沒我的事了? 但主張時效抗辯的話,就算抗辯能成立,對方在外面是不是依然可以說我欠錢? 因為你主張抗辯時效,某方面來說是承認自己有欠,只是時效到了被你抗辯? 或是同時主張兩個? 主張已繳納,且縱使未繳納也要行使抗辯權,兩個都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159.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46896361.A.6DE.html
bagaroach: u大師你可以問點有討論價值的嗎? 05/11 01:19
iscu: 要是發廢文的人能夠發現自己發的是廢文,那多半是不會浪費精 05/11 04:05
iscu: 力時間去發; 所以這種要求有點強人所難 05/11 04:06
iscu: 當然也不排除有特殊僻好,喜歡被嗆之類的~ 05/11 04:10
john07lucky: 建議兩個同時來,但是你認為要自己找證據很麻煩可以 05/11 22:41
john07lucky: 實行一個策略主力先行使時效抗辯,保留「已繳」作為 05/11 22:41
john07lucky: 備案防守 05/11 22:41
john07lucky: 實施方法建議找律師或是先問懂法律的朋友給予建議 05/11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