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niaque: 既然有的真相,何不先告? 06/06 18:09
真相怎麼告呢?
比方說爆卦指出真相,結果被對方告刑事+民事要求損害賠償,
這總不可能是我們先告他吧?
※ 編輯: goetz (122.100.75.188 臺灣), 06/06/2025 18:14:04
推 kery1120: 在台灣濫訴頂多罰錢,不怕的根本無解 06/06 19:27
推 ghghfftjack: 法院比你更想知道這個問題 法院的濫訴有些已經是喪心 06/06 20:18
→ ghghfftjack: 病狂的程度 但法官大部分只會駁回不願意罰錢 06/06 20:19
推 WindT: 同意樓上。再審跟重複起訴超過十次的名人很多 06/08 18:03
推 KKyosuke: 100次以上的都很多了 06/08 21:30
推 saccharomyce: 要舉證故意濫訴不是簡單的事吧 06/09 12:26
推 jj89066: 新竹板也有 很可怕 06/17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