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喝的是單純水,還是"女朋友喝過的水"? 依行為型態去提告~ 06/11 08:12
→ adoko: 水不能再喝算毀損 如同射在鞋上 06/11 08:33
→ adoko: 性騷一樣能併申訴 針對特定櫃子和水 06/11 08:34
→ KenFederer: 回一樓大大,畫面很清楚是喝過的水,我女友買大罐的 06/11 08:43
→ KenFederer: 礦泉水還喝到一半,在沒看監視器畫面前我女友不知情 06/11 08:43
→ KenFederer: 還有繼續喝... 06/11 08:43
→ maniaque: 對,既然如此,那就不去告毀損或竊盜,要告性騷那一塊 06/11 09:19
→ KenFederer: 已經轉貼給女友了 謝謝兩位的幫忙~女友說那個弟弟還 06/11 09:59
→ KenFederer: 有舔瓶口的動作,她想到就噁心... 06/11 09:59
→ ultratimes: 笑死,就是單純竊盜而已,你說很噁心,他還舔瓶口怎 06/11 15:18
→ ultratimes: 樣的那純屬你自己的感受,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 06/11 15:18
→ ultratimes: 在法律上他跟超商偷一瓶沒開封的水一樣罪責而已 06/11 15:19
→ ultratimes: 水又不能成為性騷擾本體,除非是人家在喝的時候你偷 06/11 15:21
→ ultratimes: 插一根吸管一起喝,不然偷喝水我是不知道要怎算騷擾 06/11 15:21
→ ultratimes: 你不舒服你家的事,法院不會認同 06/11 15:21
→ endlesschaos: 致令不堪使用有包括舔瓶口所衍生的心理上無法再度使 06/11 17:41
→ endlesschaos: 用 請自己去找先前判決 06/11 17:41
→ endlesschaos: 所以竊盜的客體是水 毀損的客體是容器 06/11 17:41
推 ultratimes: 不用論毀損,竊盜後再毀損也只會論竊盜 06/11 18:54
→ ultratimes: 不罰後行為 06/11 18:56
→ ultratimes: 隨便google找竊盜後毀損都有答案,不用找判決了 06/11 18:56
→ endlesschaos: 客體又不一樣 哪來的什麼不罰後行為 他沒有毀損水 06/11 18:58
→ endlesschaos: 啊 更何況要判斷競合的是法官 你幹嘛沒事做法官在 06/11 18:58
→ endlesschaos: 做的事? 06/11 18:58
→ endlesschaos: 今天容器又沒被偷走 哪來什麼「竊盜後再毀損」? 06/11 18:59
推 ultratimes: 水都拿去喝了當然直接算竊盜了,還是你要說水和空瓶 06/11 19:00
→ ultratimes: 還要分兩個來算? 06/11 19:00
→ ultratimes: 如果判斷競合是法官,那以後法學都不用考競合了好不好 06/11 19:04
→ ultratimes: 因為你不是法官,都不用考慮競合 06/11 19:04
→ ultratimes: 假如我偷了一支冰棒,冰棒吃掉 塑膠袋和棒子留下來 06/11 19:08
→ ultratimes: 你覺得會論冰棒竊盜+塑膠袋和棒子毀損 還是只論冰棒竊 06/11 19:09
→ ultratimes: 盜?還會論棒子和包裝袋的毀損我倒是沒見過啦 06/11 19:09
→ ultratimes: 因為正常來說會被囊括在同一竊盜內 06/11 19:10
推 endlesschaos: 被你舔完的瓶子又沒被偷走 何來竊盜? 06/11 19:29
→ endlesschaos: 瓶子舔完之後是否為致令不堪使用?如果是那就毀損啊 06/11 19:29
→ endlesschaos: 硬要把兩個不同的客體扯在一起來講不罰後行為 連要 06/11 19:29
→ endlesschaos: 件都搞錯 還要跟人家談競合?就算真的競合這也是想 06/11 19:30
→ endlesschaos: 像競合而非不罰後行為好嗎 06/11 19:30
→ endlesschaos: 另外你舉的例子會用吸收關係來論塑膠袋和棒子 06/11 19:31
→ endlesschaos: 因為吃冰棒勢必會留下吃完後的袋子和冰棒棍 06/11 19:31
→ endlesschaos: 但偷喝水一定會舔瓶口嗎?你的喝水習慣會不會太特別 06/11 19:32
→ endlesschaos: 不同的兩個東西硬要扯 真的很好笑 06/11 19:32
推 KKyosuke: 水不是動產嗎... 06/11 20:18
推 KOSMOST: 初學者想問,真的因為竊盜罪提告的話,因為水的價值很低 06/12 01:00
→ KOSMOST: ,有可能會因為無實質違法性或是微罪不舉而不起訴嗎 06/12 01:00
推 WindT: 單純水理論上有可能 06/12 03:18
推 WindT: 本案就是竊盜跟性騷擾都成立,但已經免職,性騷擾申訴就看 06/12 03:20
→ WindT: 當事人 06/12 03:20
→ KenFederer: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答~萬分感謝 06/12 15:36
推 debaucher: 舔瓶口會不會成立性騷擾可以再論 但絕對不是"不可能" 06/12 21:05
→ debaucher: 絕對不是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好嗎 06/12 21:06
→ CMCC: 性騷絕對可以成立,只要當事人有感就可以。 06/18 21:10
→ CMCC: 更何況有具體事證。 06/18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