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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知道,司法文書除了不起訴處分書,部分檢察官會隱蔽被告個資,其他都會公開被 告的身分證、生日、住居所、姓名等 假設因為告訴人或自訴人、原告跟被告有糾紛,告訴人或自訴人、原告拿到相關司法文書, 例如含有被告個資的不起訴處分書、判決書、裁定等等,上面有被告的地址,可以從這裡的 個資 拿去做其他用途嗎,例如檢舉被告的違建等,如果被告用各種方式發現是告訴人、自訴人或 原告所檢舉的,原案被告反提告原案告訴人個資法,會違反個資法利用的規定嗎,雖然檢舉 被告而被告要 知道是告訴人、自訴人或原告等檢舉的並非容易的事 以上非個人的處境,是我身邊友人遇到他被告,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上面有個資,沒幾天 莫名收到違建通知,住了50年都沒遇到這種事情,懷疑是告訴人去檢舉的,但無法直接證明 ,畢竟主管機關的承辦人不會提供檢舉人姓名,除非有暗黑法,但因而有這個疑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39.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51021083.A.E1E.html ※ 編輯: kymco9999 (101.9.39.209 臺灣), 06/27/2025 18:48:32
KKyosuke: 檢舉違建又不需要個資 06/27 19:17
kymco9999: 拿判決書、處分書、裁定書上被告的地址 06/27 20:10
kymco9999: 然後配合Google街景 06/27 20:10
iambackhaha: 不算 06/27 21:31
feifei7098: 檢舉違建從送件到對方收到通知至少要2個星期,所以大 06/27 22:32
feifei7098: 概率是剛好另有其人 06/27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