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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個簡單的問題 我的筆電在家裡沒關 Line也沒關閉 然後某人在我的筆電上用我的Line帳號 在某個群組上發了不是我的原意的訊息 (甚至是持相反立場) 導致成員誤解了我的立場 請問這種行為會涉及到甚麼法律 我能開告嗎 如何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3.221.1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51765066.A.8C8.html
iscu: 妨害電腦使用罪,妨害秘密罪, 看情況有無成立誹謗罪 07/06 09:35
iscu: 如何告 自己不會當然是找專業律師...不然就餵狗自學 07/06 09:35
feifei7098: 可以告妨害秘密罪或妨害名譽 07/06 09:46
feifei7098: 不過要有辦法舉證是誰幹的,否則會因沒有犯罪主體而不 07/06 09:46
feifei7098: 起訴,甚至你去警局備案做筆錄時也不會受理 07/06 09:46
maniaque: 惡魔證明?有人能作證嗎?你有做挽救措施嗎? 07/06 10:44
cyril63: 所謂的舉證是怎麼舉證 ?要有犯案過程錄影 ? 07/06 11:33
feifei7098: 對,最直接的舉證就是有被監視器拍到,不然就是有人看 07/06 13:11
feifei7098: 到(人證)。如果都沒有,那就提出反證來證明行為人不是 07/06 13:11
feifei7098: 你,例如透過發送訊息的ip位址。你自己的手機網路跟家 07/06 13:11
feifei7098: 中電腦上網時的網路應該不同吧,所以你可以用這個證明 07/06 13:11
feifei7098: 更正,你的手機跟那台筆電所連接的網路應該不是同一個 07/06 13:13
feifei7098: 伺服器吧。可以用這個證明 07/06 13:13
asmp: https://reurl.cc/DO18z6 07/06 14:13
asmp: 當然要有佐證,否則就會跟某職棒明星的案子一樣成為羅生門。 07/06 14:14
iscu: 當對方不承認時,你如何讓公正的第三方相信是對方所為 07/06 14:19
iscu: 比如說 這房間只有你們兩個人出入,你以此推論是對方幹的 07/06 14:24
iscu: 但站在外人立場,也有可能是你自己發言然後賴在對方身上 07/06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