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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老爸走後, 兄弟2人決定先處理後事, 再處理遺產. 家中人丁單薄, 有母, 姐+外甥(成年中度?知覺失調症), 我弟 & 我 都算好商量, 但由於後事處理完 +姊公司特休假多(大概被要求放假跑去韓國8號才回來 所以目前剩16天處理拋棄繼承(需3個月內. 是有想儘快完成遞狀, 但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沒經驗. 斷斷續續google的時間, 加總有3~5個工作天超過了. 應備書面資料&證明文件 大概懂個雛型了. 想問 我 母&姊 拋棄繼承的話, 姊拋棄繼承這部分 外甥有代位繼承的權利嗎? & 是為什麼? 請解釋一下,讓我多了解一點 免得一直補正舟車勞頓. 聊天過程中 我姊貌似提到過外甥中度?知覺失調症 & 姊是監護人or法定代理人(不懂 感覺拋棄繼承有點麻煩 走協議的方式來分配財產 應備文件會不會簡單一些? 是不是協議書一樣要法院公證. 走協議的方式 google到資料比較少 看能不能丟幾個連結給我個參考. 謝謝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90.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52080478.A.8BC.html ※ 編輯: andrew6355tw (220.136.90.160 臺灣), 07/10/2025 01:04:13 ※ 編輯: andrew6355tw (220.136.90.160 臺灣), 07/10/2025 01:04:52 ※ 編輯: andrew6355tw (220.136.90.160 臺灣), 07/10/2025 01:22:44 ※ 編輯: andrew6355tw (220.136.90.160 臺灣), 07/10/2025 01:36:41
taoist9999: 帶你手上有的資料,去管轄法院(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戶 07/10 05:56
taoist9999: 籍地為準)的訴訟輔導科詢問。 07/10 05:56
maniaque: 協議比較好歐,這樣才有免稅額可以用 07/10 08:44
maniaque: 順位繼承人就子女三人+配偶一人,四人均分 07/10 08:46
maniaque: 協議書寫一寫,提出印鑑證明跟印章 07/10 08:47
maniaque: 給負責跑的家人去處理就好 07/10 08:47
maniaque: 子女拋棄繼承,孫子女不發生代位繼承 07/10 08:49
maniaque: 除非是因為本身債務問題,不便取得遺產處分權利 07/10 08:50
stevenchiang: 要子女輩全部拋棄繼承才會輪到孫子女輩 07/10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