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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去年車站執勤被領隊毆打 現已走完刑事程序 對方全部上訴一開始還想打無罪辯護 到二審審判程序才改口認罪 最後從兩個月變五十天 民事訴狀當時的標的是精神賠償12萬 調解三次前兩次都只願意憑單據實支實付 第三次是二審審理期間對方未到 現即將開民事辯論程序庭 我需要提供刑事判決書來讓民事法官看到判決書上四個法官都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嗎? 我是否還需要攜帶監視器影片當場讓法官看他揮我幾拳? 是否有類似判例讓我參考?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5 Pro Ma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129.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54939132.A.B4F.html
ikariamman: 以書狀陳述即可, 08/12 07:38
ttnakafzcm: 已有準備提陳述意見狀 謝謝 08/12 07:44
endlesschaos: 對方未到你其實可以聲請民事法院一造辯論 然後提出 08/13 22:00
endlesschaos: 你的主張看法院怎麼判 刑附民的卷證資料法院都有了 08/13 22:00
endlesschaos: 你有沒有附其實沒有太大影響 08/13 22:01
adoko: 50天5萬 喊實拿9萬幫他緩刑看看? 08/26 07:32
沒辦法 對方原刑度兩個月想拚無罪 上訴二審拘役50天已定讞 今天開庭我直接遞狀 對方一開口就說刑事被冤枉 法官吐槽 阿你二審不是認罪.... 原本想反駁我第一次調解不是開18萬 法官說這也不是重點 言詞辯論終結! 9/11宣判 ※ 編輯: ttnakafzcm (114.45.189.64 臺灣), 08/28/2025 20:33:39
maniaque: 求償12 ? 單據以外的撫慰猜3萬以下 08/28 23:40
B7405: 會判50天 撫慰不會低於3萬 09/12 16:25
ttnakafzcm: 正好三萬 加減拿啦 09/17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