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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如題,小弟在101廁所不小心把手機放在架上, ㄧ出廁所馬上發現不見回去時已被撿走。 (過程不到5分鐘) 後續提告侵佔,警察一個月內就告知找到嫌疑人了。 想問大家原手機iPhone 13 pro max ,後續手機不見又買了iPhone 16 ,我總共浪費了兩 隻手機的錢,還有浪費了我三天來來回回做筆錄時間。 兩台手機加上浪費我一堆時間,我可以全部加給小偷一併還我嗎? 還想請教對方是一位 老伯伯,我看他一副就是不怕告的人,但他跟家人一起逛101,請問家人如果知情我可以 提告他家人什麼?來增加我的和解籌碼。 謝謝抽空撥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68.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55183997.A.95C.html
maniaque: 你有浪費兩支手機錢?? 數學是.....哪位大師教的?? 08/14 23:31
maniaque: 所以,你打算除了兩隻手機,還要對方再賠兩隻手機錢??? 08/14 23:32
maniaque: 有人逼你買iphone 16??? 08/14 23:33
maniaque: 那我腳踏車被偷,然後我去買了台保時捷代步 08/14 23:34
maniaque: 抓到偷腳踏車的嫌犯後,可以對他求償買保時捷費用嗎?? 08/14 23:34
maniaque: 畢竟是他害我浪費三四百萬去買台保時捷代步..... 08/14 23:35
maniaque: 大哥,你的損失填補,嘴也開得太大了吧..... 08/14 23:35
KKyosuke: 侵佔遺失物罪輕的要命,不會讓你發大財,不要想太多 08/15 07:16
iambackhaha: 想太多 不可能 08/15 12:10
Kenhon: 以為中樂透? 08/15 16:56
leptoneta: 夢裡什麼都有 08/15 21:44
eno4022: 夢 08/16 10:09
iscu: 大家客氣一點 原po只是沒常識而已,又不是心存惡意~~ 08/16 18:05
iscu: 沒還手機可求償市價,若已完好歸還通常就沒得賠了 08/16 18:08
iscu: 對方如果想要爭取緩刑或緩起訴,或許你可以要求對方付一些錢 08/16 18:10
iscu: 如果不在意被判刑之類的,那就真的沒得談了 08/16 18:10
kery1120: 侵佔遺失物,專科罰金的刑罰,罰錢而已,不要妄想能以 08/16 19:27
kery1120: 刑逼民 08/16 19:27
debaucher: 這樣叫做沒惡意喔xD 08/18 00:21
iscu: 有惡意應該是 知道這樣行為不對,仍然執意如此~~ 08/18 01:52
iscu: 這比較像是常識不足的認知造成,多半不存在主動惡意 08/18 01:54
KOSMOST: 看敘述實在覺得沒必要跟你說什麼 08/18 14:54
maniaque: 看你怎麼定義 什麼叫做惡 ,摘一片葉子拔一根草是不是惡 08/18 15:43
KOSMOST: 補血 08/18 21:38
ikariamman: 占 08/20 11:41
biochemistry: 太貪心囉 08/23 12:34
adoko: 你就不和解讓他被罰 再附帶民事求償 08/26 07:24
adoko: 又被罰又欠你債權 肯定他損失最大 08/26 07:26
adoko: 至於債權能執行到啥 只能說加油 08/26 07:27
cutiecherry: 家人共犯一起告 08/28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