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Kyosuke: 你有說要收錢?10/15 19:20
→ maniaque: 支付命令,費用台幣500,法院跑一趟10/15 19:28
→ maniaque: 存證信函,郵局,費用約20010/15 19:29
→ maniaque: 好了,自己選吧10/15 19:29
→ maniaque: 都講是 試戴,若是退帽,並無不妥,總之,你自己斟酌吧10/15 19:30
→ maniaque: 開門做生意,這一點要自己多留意10/15 19:31
→ maniaque: 不管是做生意也好,談感情也好,都是一樣的10/15 19:32
→ KKyosuke: 你要要求付款除非當初提供樣品時就有簽約啊10/15 19:54
→ KKyosuke: 只有簽收單沒有用的10/15 19:54
→ KKyosuke: 對方把帽子退還的話你沒有理由拒收10/15 19:55
他說確定會下訂,我才給他兩頂讓他們試戴,而且這兩頂就是到時候訂單裡的兩頂,沒有
要收回來。
※ 編輯: playing (101.9.38.61 臺灣), 10/15/2025 20:44:47
→ stevenchiang: 就「確定會下訂才給試戴」有沒有白紙黑字 10/16 10:55
→ maniaque: 這就跟試吃一樣,在法官眼中,屬於業者應承擔的成本 10/16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