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誰要當遺產管理人? 12/11 11:53
→ maniaque: 喪葬費用跟必要管理費用是優先扣除自遺產 12/11 11:54
→ maniaque: 個人是認為一個人先去國稅局總歸戶查一下 12/11 11:54
→ maniaque: 不要到時候發現是八位數,然後大家搶翻天 :D 12/11 11:55
→ maniaque: 而且還有死亡給付跟遺屬年金(假如有) 12/11 12:40
→ maniaque: 不繼承不代表不能領取 12/11 12:41
→ maniaque: 勞保局的保險給付不是遺產,退休金餘額是遺產 12/11 12:42
→ maniaque: 現在是預設限定繼承,就限時陳報遺產清冊 12/11 12:44
→ maniaque: 況且,對偏門債的來講,你有沒有拋棄,跟還不還錢,兩回事 12/11 12:45
→ maniaque: 順道一提,家裡人應該也有身分可以領取工作單位的喪葬 12/11 12:46
→ maniaque: 津貼,這跟拋不拋棄無關 12/11 12:47
→ maniaque: Money is Money ,it's nutural 12/11 12:49
推 KKyosuke: 你要拋棄就不能去動用遺產的存款 12/11 13:18
→ KKyosuke: 全部拋棄以後法院會去找律師擔任遺產管理人去處理他剩下 12/11 13:19
→ KKyosuke: 的財產跟債務問題 12/11 13:19
→ maniaque: 看樓主文章,應該還沒拿到法院准函 12/11 13:27
→ maniaque: 要全不理社工,那就是社工在麻煩而已 12/11 13:28
→ maniaque: 現在幫社工去領,怕會惹到承認繼承這一塊 12/11 13:30
→ maniaque: 建議加速辦完拋棄程序,這樣才能夠走後續的指定管理人 12/11 13:31
→ maniaque: 讓社工跟遺產管理人對接 12/11 13:31
→ maniaque: 反正就算政府先代墊,那些款項本就可以跟管理人請支 12/11 13:34
→ maniaque: 妳們則就安心去領 不屬於遺產 的那些錢錢吧 12/11 13:34
推 endlesschaos: 胎兒不用辦理拋棄繼承 講難聽一點 胎兒就是妥妥的 12/11 14:49
→ endlesschaos: 債務過濾器 只會繼承積極遺產不會繼承債務 12/11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