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Kyosuke: 丙只要拿到錢就好了有什麼公不公平的 12/15 22:59
推 ghghfftjack: 你唯一需要擔心的是 乙如果因為甲先付錢就免付 12/16 01:20
→ ghghfftjack: 甲剩下的還不出來 乙卻已經沒有那二十萬的債務 12/16 01:20
→ ghghfftjack: 我猜你是這樣想 12/16 01:21
推 ghghfftjack: 不過這東西不是應該清償之前各方都負有責任嗎.. 12/16 01:24
→ apple94: 是的,我初步的想法同2樓所述,隱約會覺得這結論有點怪 12/16 01:39
→ apple94: 怪的?) 12/16 01:39
推 KKyosuke: 那你為什麼不先跟乙拿錢(執行)呢 12/16 08:08
→ maniaque: 看過的類似案例,乙是自然人,甲是法人(雇主) 12/16 08:24
→ maniaque: 理賠總額對受侵權人而言,就total 100萬而已 12/16 08:25
→ maniaque: 又或者是甲乙是在一個侵權案件中,侵權因果關係不同 12/16 08:27
→ maniaque: 最近看過的是對不同緣故侵權的兩方,分別求償一樣的金額 12/16 08:28
→ maniaque: (對丙這位是同一侵權結果) 12/16 08:28
→ apple94: 我是在想如果甲主動先清償丙20W,之後乙對丙就沒有債務了 12/16 08:32
→ apple94: ,好像會有點怪… 12/16 08:32
→ apple94: 沒錯,大部分較常見的案例就算是不真正連帶債務,債權人 12/16 08:34
→ apple94: 對不同債務人的債權金額都是一樣的 12/16 08:34
推 leptoneta: 那是他們內部的事 和你沒有關係啊 12/16 10:21
→ apple94: 我是覺得某些情況似乎會影響到原告受償?) 12/16 12:15
→ maniaque: 柿子挑軟的吃,吃完就不歸債權人的事情 12/16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