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ampili: 無力賠償所以自我了斷?12/16 09:58
→ FFFAAA: 阿災,說不定被其他...(玫瑰瞳靈眼)!12/16 10:02
推 jasonyeh: 你還是先以他為被告,書狀中表示已死亡,請求法院發函讓12/16 11:36
→ jasonyeh: 你去調閱繼承人的戶籍謄本,取得之後再以撤回對被告的起12/16 11:36
→ jasonyeh: 訴改追加他的繼承人為被告,不過也要確認他的繼承人有沒 12/16 11:37
→ jasonyeh: 有辦理拋棄繼承12/16 11:37
→ stevenchiang: 民事被告欄直接寫XXX的繼承人就好了12/16 11:46
→ stevenchiang: 法院會發函要你去掉戶籍謄本 12/16 11:46
推 jasonyeh: 感謝樓上更正,都忘了這樣就好12/16 12:09
→ maniaque: 提告,法院同意你調繼承人,之後再繼續補狀上來12/16 12:13
→ maniaque: 反正刑事結束,民事關鍵是對方名下葛屁當下還有沒有財產 12/16 12:14
→ maniaque: 之後可能還要去調總歸戶資料,查死亡日是否還有財產12/16 12:14
→ maniaque: 銀行有錢,就去執行,被繼承人領走,就是去執行繼承人的12/16 12:15
→ FFFAAA: 已經提告被告之繼承人,所以現在就是等法院通知下一步? 12/16 12:46
→ FFFAAA: 唉,可憐!提告還花一筆錢,能不能拿回來還是未知數!淦!12/16 12:46
※ 編輯: FFFAAA (223.140.11.65 臺灣), 12/16/2025 12:47:28
推 ikariamman: 先用保險 12/17 20:47
→ FFFAAA: 千金難買早知道,就是差車體險沒保!至於對方...唉! 12/18 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