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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大約在我21歲,民國95年因為外遇跟我媽辦理離婚。 今天2025/12/17收到社會局寄件函到家裡說父親住院,需要有人處理醫療費用 及後續的出院照顧。 父親在離婚之後,就完全斷了音訊,親戚朋友甚至是我媽都不知道我爸的狀況, 直到今天收到件函。 今天聯絡社會局的社工,才知道我父再婚娶了一個外配,生了一個兒子;目前未成 年還在就讀中;後續社工說好像也離婚了,所以才找到我這邊來。 我想問的是:我可以委任律師辦理減免或是免除扶養義務嗎? 我查了網路的文章說這方面主要是在未成年時,父母沒有盡到扶養的責任,才可以申請。 因為父親是在我成年之後(民國95年我21歲)離婚的,沒有達成未成年的條件。 免除扶養義務可能有點難度,那減免的部份呢? 有機會成功嗎? 父親在我21歲之後離婚就完全無音訊,這部份有機會做為打官司的依據嗎? 從社工那邊得知父親的狀況不是很好,想爭取減免扶養義務的權利,雖然我知道離婚歸 離婚,法律上我還是有責任需要扶養父母。 但突然的出現,就要我負擔這些醫療費用,實在也說不過去。 所以需要委任律師打官司,在打官司前想多做一些功課;再麻煩有相關經驗的大大分享; 謝謝。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6.226.241.1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65985562.A.923.html
iscu: 養你到21歲,現在說不想負擔就法律上來說才是說不過去 12/18 00:48
iscu: 減免也不可能 別想了 12/18 00:49
iscu: 實際上也不需要委任律師, 只有想坑你前的才會承接吧 12/18 00:50
iscu: 除非你童年有遭受虐待與不法侵害,但我猜多半沒有 12/18 00:53
maniaque: 有啥說不過去? 有把你養大成人,也沒有對家庭成員有傷害 12/18 07:39
maniaque: 你只是去還人生前半段欠的債而已 12/18 07:41
maniaque: 你說完全無音訊,那反過來講,對令尊而言,你也無音訊,對吧 12/18 07:44
maniaque: 這20年你這邊有主動聯絡過嗎?? 沒有,對吧~~ 12/18 07:45
maniaque: 查直系親屬戶籍資料,拿身分證去戶政就可以辦了 12/18 07:46
maniaque: 就像最近八卦板那篇三百萬富商離婚案,前半段就很雷同 12/18 07:47
maniaque: 社政那邊既然有相關資料,跟你同父異母的弟弟資料 12/18 07:50
maniaque: 就以這一塊去看就好, 12/18 07:51
maniaque: 不想掏錢就用他的資產去支付, 12/18 07:52
maniaque: 當然,沒有義務接回來照顧 12/18 07:52
maniaque: 你有你的家庭,他有他的家庭,各自安好 12/18 08:02
maniaque: 畢竟你完全沒說前面21年人生過得怎樣,照這樣的情況 12/18 08:03
maniaque: 對你而言,令尊在扮演父親角色這一塊,應該還在可接受範圍 12/18 08:04
stevenchiang: 沒機會 12/18 11:44
maniaque: 不能因為父親把你拉拔長大,現在他老了 12/18 12:34
maniaque: 你卻急著找理由想把他甩開 12/18 12:34
jasonyeh: 你父母離婚跟你父親以前有沒有扶養你是兩回事 12/18 13:25
apple94: 如果你是錢不夠沒能力就另當別論,但你爸至少養你到21, 12/18 17:43
apple94: 老了的醫藥費要你負擔會實在說不過去?! 12/18 17:43
mimix1986: 以21歲離婚來打訴訟應該連減免都難,除非能證明他從你 12/19 10:59
mimix1986: 未成年就開始遊手好閒,我聽過有成功免除的例子,是小 12/19 10:59
mimix1986: 孩三歲就被遺棄的狀況。 12/19 10:59
yuusnow: 有看過一件也是免除,而且是成年後父母才離婚 12/23 17:08
yuusnow: 不過那是母親跟其他親友和鄰居有出來證稱父親沒有養家 12/23 17:09
yuusnow: 父親原先是職軍,領薪水的存簿他自己保管,是母親打零工 12/23 17:09
yuusnow: 外公家接濟才把小孩養大,後來父親差一年就可以領終身俸 12/23 17:10
yuusnow: 卻執意要退伍領一次性退休金去創業,親友勸阻也完全不聽 12/23 17:12
yuusnow: 這個時候父母才離婚。後來雙方就沒聯絡直到父親提告扶養 12/23 17:13
yuusnow: 然後才知道當初那筆退休金創業就賠掉了。 12/23 17:14
maniaque: 那種完全沒有拿家用給配偶的,讓配偶及娘家獨自全部扛下 12/23 17:42
maniaque: 養家重責,確實也是有被判免除,但可能大多數還是判減少 12/23 17:43
maniaque: 但最終還是由法官去決,尤其是配偶屬於弱勢家庭主婦的 12/23 17:44
maniaque: 一個完全不支撐家庭的男人,放給弱勢配偶獨扛 12/23 17:45
jasonyeh: 所以重點完全不在有沒有離婚,而是過去有沒有扶養 12/24 09:38
maniaque: 一造不答應離婚的很多啊,對造也不見得懂訴訟離婚 12/24 11:10
maniaque: 重點還是在"怎樣經營家庭" 12/24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