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scu: 給的錢夠多應該不存在不借問題12/19 21:30
推 iscu: 私人土地除了袋地權問題,法院不會判給你使用的12/19 21:33
→ n522812: 基本上對方是連談價錢都不要,已經開到10萬左右,對方還12/19 21:44
→ n522812: 是說不願意,不知該找誰調解或協調12/19 21:44
※ 編輯: n522812 (111.82.175.31 臺灣), 12/19/2025 21:44:40
推 tw00173105: 可以依民法第792條規定請求。 12/19 22:06
→ iscu: 這得舉證是絕對必要性, 且工法沒有其他選擇了 12/19 23:12
推 KKyosuke: 真的不能繞路的話就告啊 12/20 10:00
推 maniaque: 兩方都在違規使用吧,住家工廠vs農地停車場,哈哈~ 12/20 10:51
→ iscu: 先不論雙方用地有無違規, 792也不會把對方有在用的地判給你 12/20 10:55
→ iscu: 使用; 得是空閒完全沒人走動的那種 12/20 10:55
→ iscu: 總之還是給的錢不夠多啦~~你有沒有試著開幾十萬上百萬? 12/20 10:57
→ n522812: 我們是丁建合法整修的,對方留一小塊地種香蕉,其他都是 12/23 01:17
→ n522812: 停車場 12/23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