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點交不是這樣點歐~這樣對於車況交接會有爭議12/24 13:03
→ maniaque: 機車電池沒電就去機車行請師傅夾充電充飽就好 12/24 13:06
→ maniaque: 況且,一般機車熄火後,不太可能停兩三個禮拜12/24 13:06
→ maniaque: 要嘛就是車上有吃電的設備在熄火後仍持續運作 12/24 13:07
→ maniaque: 要是今天是 GPS之類的設備,而沒有告知使用者的話,12/24 13:07
→ maniaque: 會不會踩到妨礙隱私就要看情況12/24 13:07
→ maniaque: 你同不同意是你的事,沒把車子點交出去,也是你的事 12/24 13:08
→ maniaque: 沒有兩清,就是看到現在的心得12/24 13:08
→ maniaque: 所以,聽起來現在機車還晾在車站吹風淋雨,對吧?12/24 13:09
→ maniaque: 換個說法,你朋友跟你借車,之後丟還你car key ,然後告訴12/24 13:10
→ maniaque: 車停在哪裡,沒電了,地點告訴你,車還你了 12/24 13:11
→ maniaque: "你接受啊???"12/24 13:11
→ maniaque: 不要自己都不接受的說法,還要別人接受,說不過去的~~~~12/24 13:11
→ maniaque: 若你有借朋友一萬,還car key時跟你討錢,你會先還他嗎?? 12/24 13:12
→ maniaque: 若朋友之前借你一萬,還car key時跟你討錢,你會先還錢嗎?12/24 13:13
※ 編輯: q3311749 (116.241.215.193 臺灣), 12/24/2025 13:26:04
→ q3311749: 車況交接有爭議,我看不懂,平常維護本來也是公司負責, 12/24 13:34
→ q3311749: 車況交接有什麼必要嗎? 12/24 13:34
→ maniaque: 樓主這種觀念....唉~~~~~ 12/24 13:37
推 webster1112: 才十萬? 這打官司都不划算了。 12/26 18:21
→ KKyosuke: 如果可以用法扶的話還是能打.. 12/27 10:29
→ q3311749: 公司有法務部,會有律師出席調解,我當然也想保障自己權 12/27 12:43
→ q3311749: 益 12/27 12:43
→ q3311749: 法扶的部分已經有申請,但調解的部分,他們的門檻較高, 12/27 12:45
→ q3311749: 並沒有通過… 12/27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