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大家好~事情是這樣子 我在8月在上班途中車禍,導致我在家休養1個禮拜,恢復上班後兩天就被公司資遣了。 後續公司有說會給資遣的費用跟預告期間的薪資加起來約10萬,但交還公司的機車時(公 司機車的保養維修都是我先墊付,然後再請款) 因為停放在火車站1周已經沒電,後續我就把鑰匙交接給我同事請公司自己來牽車 公司認為我把機車停到沒電是我的責任,應該 負責將機車牽回,沒有牽回交還視為沒有交接完成,資遣費跟預告期間的薪資就不匯款給 我,8月份的薪資和資遣費就要交接完成才會給我。 我中間並沒有同意,中間甚至有寄存證信函要依法提起業務侵佔等 那我目前都還沒收到資遣費和預告期間薪資,想諮詢各位依照勞基法的部分,是否已經違 法? 另外目前已經申請勞資調解,想詢問應該保存什麼證據或者準備什麼資料對調解比較有利 ? 還有推薦的律師都可以站內我 感謝各位看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215.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66551901.A.936.html
maniaque: 點交不是這樣點歐~這樣對於車況交接會有爭議12/24 13:03
maniaque: 機車電池沒電就去機車行請師傅夾充電充飽就好 12/24 13:06
maniaque: 況且,一般機車熄火後,不太可能停兩三個禮拜12/24 13:06
maniaque: 要嘛就是車上有吃電的設備在熄火後仍持續運作 12/24 13:07
maniaque: 要是今天是 GPS之類的設備,而沒有告知使用者的話,12/24 13:07
maniaque: 會不會踩到妨礙隱私就要看情況12/24 13:07
maniaque: 你同不同意是你的事,沒把車子點交出去,也是你的事 12/24 13:08
maniaque: 沒有兩清,就是看到現在的心得12/24 13:08
maniaque: 所以,聽起來現在機車還晾在車站吹風淋雨,對吧?12/24 13:09
maniaque: 換個說法,你朋友跟你借車,之後丟還你car key ,然後告訴12/24 13:10
maniaque: 車停在哪裡,沒電了,地點告訴你,車還你了 12/24 13:11
maniaque: "你接受啊???"12/24 13:11
maniaque: 不要自己都不接受的說法,還要別人接受,說不過去的~~~~12/24 13:11
maniaque: 若你有借朋友一萬,還car key時跟你討錢,你會先還他嗎?? 12/24 13:12
maniaque: 若朋友之前借你一萬,還car key時跟你討錢,你會先還錢嗎?12/24 13:13
※ 編輯: q3311749 (116.241.215.193 臺灣), 12/24/2025 13:26:04
q3311749: 車況交接有爭議,我看不懂,平常維護本來也是公司負責, 12/24 13:34
q3311749: 車況交接有什麼必要嗎? 12/24 13:34
maniaque: 樓主這種觀念....唉~~~~~ 12/24 13:37
webster1112: 才十萬? 這打官司都不划算了。 12/26 18:21
KKyosuke: 如果可以用法扶的話還是能打.. 12/27 10:29
q3311749: 公司有法務部,會有律師出席調解,我當然也想保障自己權 12/27 12:43
q3311749: 益 12/27 12:43
q3311749: 法扶的部分已經有申請,但調解的部分,他們的門檻較高, 12/27 12:45
q3311749: 並沒有通過… 12/27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