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o4022: 法律已經變成笑話了 01/02 07:31
→ laptic: 115憲判1:...... 01/03 13:47
噓 debaucher: ? 01/03 15:52
推 tomshiou: 不用 法律本來就心證而已 沒有學術性 01/03 17:56
噓 kilof: 把理由書看完就了解了 01/04 20:46
→ ll6a: 理由書其實就是大法官認為有必要可以不遵守憲訴法,至於必 01/05 00:08
→ ll6a: 要條件就是大法官認為有必要 01/05 00:08
噓 iambackhaha: lol 01/05 11:42
推 techup: lol 01/05 12:07
推 tomshiou: 理解個屁 就是心證 01/06 08:09
噓 ketter: 憲法位階最高 01/06 11:30
推 cute101037: 法律系就是可恥。什麼法律人是孤獨的,笑死人。是孬 01/06 23:26
→ cute101037: 種還差不多,沒風骨沒勇氣,比黑道都不如。 01/06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