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scu: 如果你問題的前提是小三能自證不知情,那就無罪不用賠 01/17 06:09
→ feifei7098: 了解謝謝 01/17 08:03
→ maniaque: 若你已經有下通知,對方已知仍繼續交往,就符合 01/17 11:56
→ maniaque: 又或老公轉汙點證人拱出來以換取家庭繼續和睦(緩刑?) 01/17 11:56
→ maniaque: 作證說對方已經知道男方是有婦之夫,也會成立 01/17 11:57
→ maniaque: 反正有多少證據就有多少證據,不能單靠推測 01/17 11:58
→ maniaque: 至於小三若反咬男方有詐欺,就.....看情況嘍 01/17 11:59
→ maniaque: 而且男方假裝未婚而與不知情女子交往甚至論婚嫁 01/17 12:00
→ maniaque: 民事甚至刑事不代表不成立..... 01/17 12:00
推 pokmn: 你好,不會成立唷 01/19 01:13
→ feifei7098: 感謝各位解答 01/19 22:16
→ eno4022: 真的不知道就算了,如果想假裝不知道,那過往的通訊紀錄 01/20 06:33
→ eno4022: 一定看得出來 01/20 06:33
→ pippen2002: 問題是恐龍法官 才不管啥配偶權... 01/22 16:23
→ iambackhaha: 沒判你贏都恐龍 可撥 01/23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