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maniaque: 那是對方手機截圖,你的帳號名在他line內可以重新寫過 03/01 16:23
→ jimmy3820: 我明白是對方手機的截圖,但刻意貼在群組裡這樣 03/01 16:25
→ maniaque: 嗯,你在她眼中就是這樣的....有重覆實施嗎? 03/01 16:28
→ jimmy3820: 倘若對方沒貼出來,我會當作不知道,但刻意群組貼出來 03/01 16:29
→ maniaque: 想告就告唄~~~~~反正裁判費繳一繳,法院也只能受理審判 03/01 16:29
→ jimmy3820: 內心是真的滿受傷的..哈哈,對方沒有重複此行為 03/01 16:29
→ maniaque: 問題是...你要 "求償什麼" 呢? 03/01 16:30
→ iscu: 民事要求償你要證實這話對你的傷害有多大,最好是證實一般人 03/01 17:09
→ iscu: 被這樣罵都會道心崩潰無法生活自理之類的~ 03/01 17:10
→ jimmy3820: 希望對方道歉並退群之類的吧,畢竟即使給賠償金,對方 03/01 20:02
→ jimmy3820: 大概也不痛不癢 03/01 20:02
→ endlesschaos: 理論上構成要件該當 但依照113憲判3意旨冒犯程度輕 03/02 01:05
→ endlesschaos: 微 不起訴處分機率高達87趴 03/02 01:05
→ endlesschaos: 建議先跟對方溝通停止使用該代稱回覆 如果對方依然 03/02 01:06
→ endlesschaos: 故我的話比較容易證明侮辱為惡意 03/02 01:07
推 feifei7098: 不要聽那些鍵盤律師在這裡嘴砲 03/03 08:13
→ feifei7098: 我可以明確告訴你,告得成而且民事求償也可以 03/03 08:13
→ feifei7098: 刑事方面只要對方的客觀行為屬實,成立的機率幾乎100% 03/03 08:13
→ feifei7098: ,至於民事求償方面對方把你改名又po出來給大家看這樣 03/03 08:13
→ feifei7098: 就已經造成名譽損害了,至於損害程度多大那是由法官來 03/03 08:13
→ feifei7098: 判 03/03 08:13
→ feifei7098: 假律師不要誤導人家好嗎笑死 03/03 08:13
→ feifei7098: 被罵到心理崩潰生活無法自理你覺得還有力氣報案提告? 03/03 08:15
→ feifei7098: 果然是鍵盤仔….笑死 03/03 08:15
推 feifei7098: 網路上一堆案例 罵X你媽三個字就賠一兩萬了 03/03 08:21
→ feifei7098: 鍵盤仔不懂不要裝懂 03/03 08:21
→ iambackhaha: 幾個字多少錢的幾乎都是解釋出來前的吧 03/03 18:27
→ eno4022: 為了收律師費連告得成這種話都說得出來,可悲 03/05 08:39
→ iscu: 樓上誤會太大了,在板上a一下id就知道是什麼人物了 03/05 14:11
→ iscu: 一般人如果沒有在接收相關的新資訊,可能會停留在舊時代見聞 03/05 14:13
→ iscu: 前陣子才遇到一家公司的律師,說員工有簽競業條款就不能在相 03/05 14:15
→ iscu: 關行業工作...然後完全不知道得支付50%薪資補償的事 03/05 14:15
推 feifei7098: 果真如上面某個人講的: 一般人如果沒有在接收相關 03/05 15:31
→ feifei7098: 的新資訊,可能會停留在舊時代見聞。你以為一個id只能 03/05 15:31
→ feifei7098: 一個人使用?XD 03/05 15:31
推 feifei7098: 還是你一直認為只有同一個人有好幾個id,而不是同一個 03/05 15:34
→ feifei7098: id有好幾個人XD 傻到極點 03/05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