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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父親過世,已知他負債累累 所以要去辦理拋棄繼承,因為我還有三個兄弟姊妹,一 個已失聯 加上我有二個小孩,想請問我是直接我+我的小孩可以一起辦拋棄繼承嗎?還是 要等我及我的兄弟姐妹都拋棄完才可以輪到我的小孩辦? 查了網路似乎有不同說法,所 以有點疑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40.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74187487.A.148.html
maniaque: 要同一順位卑親屬(子女)"全數拋棄",才會由孫子女繼承 03/22 23:43
maniaque: 代位繼承是1順位繼承人早於被繼承人掛,由孫輩代位繼承 03/22 23:44
maniaque: 當子輩全數拋棄,就由孫輩"遞補" 03/22 23:47
maniaque: 此時還是在 第一順位 繞 03/22 23:48
CCWck: 這題和代位繼承沒關係啊 03/23 09:39
maniaque: 樓主文章應該混查了,所以要跟他釐清代為繼承跟親等遞補 03/23 09:52
maniaque: 的差異性 03/23 09:52
maniaque: 現在是親等遞補狀態,而非代位繼承 03/23 09:53
sorryto5: 要先等妳及妳的兄弟姐妹都拋棄完,小孩才需要辦 05/28 23:11
sorryto5: 小孩等到妳和妳的兄弟姐妹都拋棄完後,才有繼承人的資 05/28 23:13
sorryto5: 格可以辦拋棄 05/28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