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記得應該是反過來,你有職災給付請領,公司是"付薪資差額" 06/09 19:01
→ maniaque: 你戶頭沒錢,那是你的基本儲蓄問題,公司沒義務解決 06/09 19:02
→ maniaque: 而薪資差額是薪資,而不是獎金那些有的沒有的 06/09 19:03
→ david7928: 我剛剛跟主管確認 他說是第三個月差額才補 06/09 19:04
→ maniaque: 至於半薪就不是勞基法的規定,雇主要付工資 06/09 19:06
→ maniaque: 但政府職災給付是可抵雇主薪資補償,亦即雇主負有把工資 06/09 19:07
→ maniaque: 在政府職災給付不足原工資時,將差額補滿的責任 06/09 19:08
→ maniaque: 第三個月,應該是指60天後吧,職災傷病給付100%是60天沒錯 06/09 19:08
→ maniaque: 60天後則是70% ,而"投保薪資""理論上"是高於工資的級距 06/09 19:10
→ maniaque: 換言之,職災給付理論上會高於原領工資一點點(因為是級距 06/09 19:10
→ maniaque: 換個說法,假如你可以從公司領到一個月半薪 06/09 19:11
→ maniaque: 但你同時可以申請職災給付,那...公司給你的在法律上是要 06/09 19:11
→ maniaque: 歸還吧(因為你第四天就可以申請) 06/09 19:12
→ maniaque: 不能你既又領職災給付,又從公司領半薪這樣 06/09 19:12
→ maniaque: 但畢竟職災給付從申請到撥付款項有一定的時間差 06/09 19:13
→ maniaque: 公司的法定補償責任僅限於"職災給付不足的差額" 06/09 19:14
→ maniaque: 總之,沒工作就沒工資,而公司負有職災給付不足原工資差額 06/09 19:14
→ maniaque: 這期間,你領的,"不是工資",而是"補償" 06/09 19:16
→ maniaque: 從樓主的說辭去分析,應該公司本身有"病假半薪的制度" 06/09 19:17
→ maniaque: 公司先讓你用這半薪支應這一段休養的開支 06/09 19:18
→ maniaque: 實際的傷害天數,等回復到可上班後,再轉成公傷假 06/09 19:19
→ maniaque: 申請職災給付,(畢竟政府職災的錢不會先發) 06/09 19:19
→ maniaque: 看起來公司還算有制度,並不會讓你少領什麼 06/09 19:21
→ maniaque: 還會先讓你用病假半薪過應急的日子 06/09 19:21
→ maniaque: 不然,公司也可當甩手掌櫃,等你職災請下來,不足額才補給 06/09 19:21
→ maniaque: 你,你這幾個月就真的餓死了~~~ 06/09 19:22
→ david7928: 那我可以先填單請兩個月 先申請勞保 06/09 20:43
→ david7928: 後面還不能上班的話再寫接續的這樣嗎 06/09 20:43
推 maniaque: 想太多,你根本還沒完成休養,怎麼請補助啦~~~~~ 06/09 22:46
→ maniaque: 你可以每半個月療程完成,申請這半個月 06/09 22:47
→ maniaque: 就像你是上周出車禍,你休養兩個禮拜完成,就可以申請這 06/09 22:47
→ maniaque: 兩個禮拜(扣除前三天,這三天需由雇主支付補償) 06/09 22:48
→ maniaque: 是建議你照公司制度去走,不要在那邊另創 06/09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