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de0617 (屁王滷雞腿)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行車糾紛衍生過失傷害及肇逃
時間Sun Aug 16 08:59:36 2026
事情經過簡述如下:
7/22早上一如既往送小孩去托嬰的路上,當下路況為雙向四線道,我由右側欲往左側切入,
後方車輛疑似不滿我切他車道,遂逼車攔停,因這是我送小孩路線,覺得攔停對我小孩往後
安全受到威脅,並於7/28上網檢舉,7/29收到檢舉通過通知(43條),事過兩週8/14收到警
局通知做筆錄,對方要告我過失傷害(因為變換車道害他急煞,乘客手腕扭傷),詢問警局
對方驗傷單是幾號開立,員警未回覆正確日期,僅說為7/29以後看診的。
員警並說事隔兩週報案不常見,但對方還是要告,我覺得對方只是不滿被扣牌憤而找麻煩,
如果真的受傷當天怎麼不馬上驗傷,而是收到紅單後才來告,事隔超過七天怎麼證明傷是我
造成的?
問了律師朋友,他覺得這種濫訴基本都不起訴連開庭都不用,甚至希望我告他強制給對方教
訓。
目前心情確實受影響,也沒有想告他的感覺,只希望後續筆錄可以順利進而讓檢察官直接不
起訴結案。
想請問板上法律專家,筆錄有需要特別注意什麼嗎?或是曾經遇過這種案例後續真的被起訴
的嗎? 謝謝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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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Kyosuke: 啊你都可以問律師朋友為啥要上網問這種問題 08/16 14:18
推 maniaque: 試用到期,不想付費續訂吧 08/16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