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大大先進好 1.事情經過: 小弟於五月發生車禍,事情是這樣的我為A車(汽車)由巷口駛出,巷口有一台違停於巷 口十公尺內的休旅車擋住我的視線(簡稱C車),後來我減速採探頭緩慢駛出方式駛出巷口 有一輛外送機車(簡稱B車)撞上左側駕駛門(撞擊力道極大,我後來詢問他時速多少 他說60幾公里,已經超出法定限速),B車機車駕駛左手臂,左膝蓋,左腳姆指擦挫傷,我後來去驗傷 我為胸前與上後背挫傷。 C車靜止無人受傷,車也未受損。 2.初判表如下:(未申請到路鑑定報告) A車:行經無號誌路口少線道車為禮讓多線道車先行(喵的,我就被擋住視線還能禮讓?) B車: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注意其他車輛 C車:違規臨時停車 想請問三方肇責各為何? (7:1.5:1.5) 還是(6:3:1) 還是(5:3:2)? 3.後於地方的調解委員會經第一次調解不成立,(因為A車提出的要求賠償金額跟他所 能提出的單據相差甚遠,我不是不賠,而是我方保險公司表示差距太大,且他也不 想賠我,C車保險表示要賠我跟B車;喔調解委員說肇責為7:1.5:1.5)我還是第一次聽到 這麼奇怪的肇事比例。 B車已對我(A車)提告過失傷害 我想請問我是否也要對B車以及C車提出過失傷害? 還是只要對B車提過失傷害即可? 4.我有申請地區區公所的第二次調解,另外此類小車禍(我覺得法院會認定是小車禍) 會在法庭前強制執行法庭外調解嗎? 因為我實在是被這件事煩到很煩,才上網詢問這些問題,若 對方真一直想跟我槓到底 過失傷害(輕傷)的部分,大概都被判幾天易科罰金? 我沒想要跟對方玉石俱焚的想法,但我真怕遇到瘋子。 謝謝各位先進指教,我只是上網問事,別鞭我為何我肇責較大還想告對方,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205.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88552735.A.58E.html ※ 編輯: Mugen (220.133.205.17 臺灣), 09/05/2026 04:13:57
iscu: 如果照你所說 你為什麼不主張無責? 09/05 09:08
griswold: 車鑑會先送,不然講比例都是在擲筊 09/05 14:55
maniaque: 被阻擋視線? 你就是要確認啊,你就巷口啊,路權低就是這樣 09/05 16:09
maniaque: 但你有傷,對方有傷,互告刑壓民沒啥意義,坐下來談吧 09/05 16:10
maniaque: 你的挫傷也就幾天就消了,對方機車摔到還要這樣,慘多了 09/05 16:11
maniaque: 當然,建議你跟機車騎士講好,只告路口的違停刑事就好 09/05 16:12
maniaque: 反正10% 也是有責任 09/05 16:12
maniaque: 有傷的一起告沒傷的,這基本就是納許均衡的最佳解,就醬 09/05 16:13
eno4022: 沒人死沒人住院都是小事 09/06 16:44
eno4022: 能調就調,上法院根本沒cp值 09/06 16:45
eno4022: 當然你喜歡交1500上法院賭輸贏也是你開心就好 09/06 16:45
virtual: 有的時候視線被擋就是不嚕出來就看不到,嚕出來就被撞, 09/06 21:28
virtual: 只能平時多燒香。 09/06 21:28
virtual: 兩個有傷的一起告C車聽起來不錯,沒得反擊 09/06 21:29
maniaque: 那種情況,就是 慢慢嚕,慢慢嚕,你車頭熊熊出來就很難應變 09/07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