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orence: 我很愛去走走散心然後不幹嘛~ 11/27 01:12
推 jojoliu: 我不是妨礙風化,我是美化市容!(挺) 11/27 02:34
推 iketsu: 自己不去探索,在家敲鍵盤說妨礙風化?看了硬了又要罵 11/27 02:56
→ wahimodeux: 我覺得某些網友的言詞你不必太在意,不然過得很辛苦 11/27 04:56
說實在的我以前很在意,現在是釋懷了才有辦法發文
我一方面想要說清楚我自己的想法,因為總是沒有好機會分享
一方面在我的文章紅了之後,那些衛道人士就從我的推文中消失了
但我相信他們還是存在這個世界上,就這樣眼不見為淨也好
我希望能用我的思考邏輯來進行一些理性的討論
但如果無法達到效果的話那就也罷,總之也是回答了反粉絲的疑問
推 sea0000: 有人的世界就是狹隘到只有一張A4紙的厚度 11/27 09:05
→ fb00022674: 我覺得樓上的言論實在令人不敢恭維 事實上版大也說了 11/27 09:24
→ fb00022674: 被警察抓到時就是妨礙風化 他也說了他在挑戰法律 為 11/27 09:24
→ fb00022674: 什麼覺得在公園打砲是妨礙風化的想法就是狹隘? 11/27 09:24
→ fb00022674: 另外我想跟版大說 公園文化絕對不是讓你裸以及打砲的 11/27 09:30
→ fb00022674: 地方 這跟同志或異男無關 你用浮誇的言辭包裝這件事 11/27 09:30
→ fb00022674: 情 讓我很難過 11/27 09:30
→ fb00022674: 我沒有想譴責版大的行為 但我不解的是你特地打這篇的 11/27 09:40
→ fb00022674: 意義到底是什麼 11/27 09:40
→ fb00022674: 如果是要推廣大家去公園交朋友 單純走走逛逛 我非常 11/27 09:42
→ fb00022674: 支持 但 真的是這樣?你前幾篇的公園推廣文是這樣? 11/27 09:42
→ fb00022674: 原本沒很想回文的 看到樓下們的言論就不爽 只要想法 11/27 09:44
→ fb00022674: 不同就要抨擊人 跟護家盟差在哪裡? 11/27 09:44
→ kneller: 這麼想挑戰喔?福和公園 11/27 10:29
謝謝各位的聲音,如此才能促成討論的機會
首先,這裡是性版,我在板上的文章自然都是有發生什麼才打上來
但沒打上來的是無數個在公園裡純聊天交朋友的夜晚
當然文化這件事情也不是你或是我說了就算的
我並沒有想要包裝什麼,我只是分享我自己真實的想法
你可以奉法律為圭臬,作為你所有行事的最高準則我並不介意
若您對遊走法律這件事情感到罪大惡極的話
那阿空去日本拍片這件事情你怎麼看? 法律真的好棒棒十全十美嗎?
今天發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希望讓大家知道我對妨礙風化的看法
「我認為只要沒有被不想看的人看到,就不算妨礙風化。」
如果想要進一步討論的話
我想要知道你為什麼難過? 為什麼一群主張性解放的人會讓你難過?
把試圖邏輯討論議題的風向訴諸感情面的感覺,並不是理性討論的好方法。
前幾樓的言論如果稱為抨擊,那你的回文呢?
言論自由就是每個人都有發言的權力,並且使言論接受大家的檢視
而發言人願意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不是嗎? 我覺得扯到護家盟是失焦了吧?
推 malimalihong: 推樓上的。他的意思並非譴責在公園交友甚至裸炮的人 11/27 10:33
→ malimalihong: 。只是不可以接受你用華麗的言詞去把這些行為合理 11/27 10:33
→ malimalihong: 化。我剛剛也去翻了您過去的帖文,確實感覺起來也是 11/27 10:33
→ malimalihong: 想表達某個公園有哪些刺激的行為,與您第一段的公 11/27 10:33
→ malimalihong: 園交友、歸屬感、安全感無關。這就如同如果在無人 11/27 10:33
→ malimalihong: 的健身中心看到有人全裸健身甚至有生理反應,我看 11/27 10:33
→ malimalihong: 到了不會因而皺眉頭或怎樣,反正沒人呀!但如果他因 11/27 10:33
→ malimalihong: 而上午鼓吹說哪家健身房生意冷僻到脫光沒人知道還可 11/27 10:33
→ malimalihong: 以抱抱摸摸喔!我就覺得不妥 11/27 10:33
→ malimalihong: 我是說推fb大
為什麼說話有邏輯和層次就要被說成是華麗的言詞包裝?
難道用比較粗鄙的文字來說明我的想法會比較好嗎?
健身房跟公園做類比並不恰當,因為健身房本身就是一個封閉的場域
封閉的場域有其自主規定使用規範的權力,因此也有圈內可以裸健身的健身房應運而生
但公園就是公共場所,所以適用的就是公共場所的法律
推 akit2000: 是妨礙風化就是妨礙風化,如被抓到,有理去跟法官講, 11/27 10:42
→ akit2000: 看法官接不接受。 11/27 10:42
文中有說喔,被抓到的話我就會接受現行的法律制裁。
→ doggyboy: 我同意樓上ma大大的,公園畢竟是民眾集散密集的公共場合 11/27 12:20
→ doggyboy: ,如果有人在裡面做愛,對於小孩子或者想要使用場地的 11/27 12:20
→ doggyboy: 民眾會是一種困擾,而且根據之前文中提到的時間,其實也 11/27 12:20
→ doggyboy: 沒有到很深夜,下班或晚餐過後的時段剛好是最多人的,如 11/27 12:20
→ doggyboy: 果在那碰巧發生過幾次性經驗,可能刺激值得分享,但我 11/27 12:20
→ doggyboy: 覺得鼓吹讓那邊成為固定發展場,無關性向,對在那些時段 11/27 12:20
→ doggyboy: ,想要使用公園的人蠻困擾的,可能讓我感到比較有問題 11/27 12:20
→ doggyboy: 的是「鼓吹在人潮尚多的時段、特定公眾場合性交」 11/27 12:20
我把這點歸納成「影響他人使用權益」
沒想到版友們會覺得我們會在小孩子和一般民眾面前狩獵
這是一個倒果為因的錯誤想法
公園文化之所以會孕育成形,最首要的條件就是隱密性和專一性
福和公園雖然名為公園,但實質上是一個河濱的不毛之地
只要天一黑,除了蚊子老鼠和阿飄之外,偶爾會有一些野砲的異性戀
剩下的就都是同志了,所以根本不可能在什麼人潮尚多的時段性交給別人看
而且除了幾個比較勇敢的先賢先烈,會在深夜時段全裸表演之外
絕大部分的人都是衣冠整齊只敢露出性器官,一點風吹草動就會嚇得要命
有沒有想過我們為什麼會去公園? 除了衍生出來的新鮮刺激之外
有更多的是性方面的弱勢,可能是長相、身材、或是肢體殘缺
你如果真的到公園來走一遭,你就更能瞭解公園之所以發展出這樣的生態的原因
面對未知的事情產生排斥和恐懼是正常的,若能試著了解並包容
對每個族群都投以同理心的話,我想大家都能更接近彼此一些
另,我們都已經因為避免造成對立保持一片和諧
而被"特殊對待"成立了LGBT專屬的SEX版了,
能否同理,想想那些只得去公園才能找到慰藉的人們?
推 roygaga: 阿空去日本拍片有觸犯台灣的任何法律嗎? 類比錯誤吧 11/27 12:48
作為類比的原因是「對於法律不適當的部份發聲」
那他的做法是為性交易洗去汙名,為性交易合法發聲之外,最後選擇出國去拍。
而我的做法是希望大家了解,只要我們的行為沒有引起別人的不悅,
就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除非警察特地要衝進草叢來蒐證,那我們也只能認栽
請大家去讀讀法條,不要以感情來論事:http://tinyurl.com/zp8mbw7
那我也要說,「在沒有人看見的草叢中做愛」並不違法,請不要繼續汙名化。
※ 編輯: mango32 (218.35.169.110), 11/27/2016 13:01:36
推 malimalihong: 不管是fb大,dog大,或者我,主旨都是在哪裡野砲其 11/27 13:01
→ malimalihong: 實都無所謂,但不應該合理化以及加以宣傳這個公共 11/27 13:01
→ malimalihong: 場合是可以這樣做的。就如同您過去的文章很明顯就是 11/27 13:01
→ malimalihong: 鼓吹大家可以去那裡做這些事。當然,您解釋了,因 11/27 13:01
→ malimalihong: 為是性板所以只提出性的部分,有多少個交友的夜只是 11/27 13:01
→ malimalihong: 沒寫出來。只是你不能怪我們有這樣的認知,因為你也 11/27 13:01
→ malimalihong: 沒在gay版發文說想去那邊聊天交朋友呀,但是您卻在 11/27 13:01
→ malimalihong: 性板提出這裡可以性交,所以人家覺的您自圓其說也合 11/27 13:01
→ malimalihong: 情合理。然後您說要大家試著去同理這些想去公園的人 11/27 13:01
→ malimalihong: ,我們都說了,沒有人說這行為不對,也沒要去干涉。 11/27 13:01
→ malimalihong: 只是單純覺的鼓吹一個公共場合可以野交這件事感到 11/27 13:02
→ malimalihong: 不妥而不是野交不妥。 11/27 13:02
推 LCWA103A: 你的行為就是在污名化 11/27 13:06
→ LCWA103A: 哪裡不弄要在公園弄 11/27 13:07
推 malimalihong: 我舉一個簡單例子。如果今天你在板上發表跟不同已婚 11/27 13:17
→ malimalihong: 的男人或者有另一半的男人的交合故事,大家不會覺 11/27 13:17
→ malimalihong: 的有什麼。但如果你發了文章是說你最愛跟這種有伴 11/27 13:17
→ malimalihong: 的人性交因為刺激感等等因素,不懂為什麼跟已婚或 11/27 13:17
→ malimalihong: 有伴的人做這些事會被攻擊,又沒有被另一半發現?這 11/27 13:17
→ malimalihong: 樣的文章就會被質疑。 11/27 13:17
得到新的論點「不反對野外性交,但是反對『鼓吹』這樣的行為」
請問你既然認為這不是一件壞事的話,那為什麼要反對鼓吹?
你舉的例子:「與已婚人士性交。」
我從根本覺得那是一件錯事,我也不會去鼓勵那樣的行為
因為他實質傷害到了那名被蒙在鼓裡的伴侶
但是請問野外性交傷害到誰了? 傷害到想要維持陽光同志形象的人嗎?
況且倘若我今天被不想看到的人看到的話,
那就立刻構成了妨礙風化而也會接受法律制裁,
在這樣的遊戲規則下,我不認為這個行為是有辦法被「鼓吹」的
因為害怕違法的人不會去做,而會這麼做的人也早就不怕違法了。
推 Cenarius: 出來混遲早要還,出事該負的責任不會少,既然小黑大大 11/27 13:24
→ Cenarius: 敢作敢當,大家也不必特別審判他。他說的公園文化確實 11/27 13:24
→ Cenarius: 不只台灣有,只能說這是人性吧。沒必要用自己道德觀批 11/27 13:24
→ Cenarius: 評生活方式與你不同的人,只因為你看不慣,而非他傷害你 11/27 13:24
→ Cenarius: 。(無論你看不慣的是"風化犯"還是"道德魔人"都一樣) 11/27 13:24
→ alazyboy: 不要以聳動的標題上新聞之後又嚷著說社會歧視同志就好 11/27 13:25
可惜現在的台灣社會就是不管你犯了多小的事情
只要是同志就會以聳動的標題接受汙名,歧視永遠都會存在的請放心
→ Cenarius: 說人狹隘的人,自己也沒多開放吧 11/27 13:25
謝謝C大中肯的發言,我認為非常切中我心中的想法
大家都應該用更開放的心情去看待這個社會上的現象
認識進而理解,便能減少盲目的擁護或排斥
→ alazyboy: 好或不好的後果最後還是都會讓「同志」這個族群共同承擔 11/27 13:32
每個族群本來就各有其生態,只是社會一定會抓著同志不好的樣貌並放大檢視
異性戀轟趴吸毒就不髒不亂嗎? SEX版上也是有野砲文阿。
我可以了解你想要切割和不想被貼標籤的心情
但這件事情是不可避免會發生的事情,這世界上永遠有心理變態的同志
也永遠都有心理變態的異性戀,只是媒體的鏡頭選擇要對準哪裡而已
→ alazyboy: 「該避免做出易被被污名的行為來自保」的想法 11/27 13:38
→ alazyboy: 跟「反正都會被污名所以乾脆放開點」的想法 11/27 13:39
→ alazyboy: 兩邊的拉鋸吧 11/27 13:39
→ barubaru: 有些事情適合只做不說 11/27 13:44
→ hermes20372: 一直以來看文章的想法終於被說出來了 11/27 16:25
→ jameson86520: 不太懂這意思欸 “沒被看到就好” 那偷窺鄰居沒被發 11/27 17:32
→ jameson86520: 現就沒關係哦? 11/27 17:32
在沒被發現的狀態下,法律上的確會逍遙法外
但硬要說的話,是被偷窺人的隱私權受到侵害了
倘若被偷窺人不介意被偷窺的話,那麼的確沒有人因此受到傷害
在我的文章「你偷窺我偷窺你」中就是這種情況。
但是在沒有人看見的草叢裡做愛侵犯到什麼了呢?
侵犯到眾人對於公園的清純想像,即使根本沒有任何實質的傷害
你只是覺得那很髒很不恰當,但如果不告訴你,或即使我告訴你
在白天的公園裡你還是可以正常的使用公
→ hwang626: 感覺你就說想讓那兒更熱鬧、更好玩,才發文鼓吹大家 11/27 17:59
不諱言看起來的確如此,但究竟何錯之有?
推 cursedsoul: 想問,野炮有犯法嗎?沒的話那為啥為不能作? 11/27 18:23
→ cursedsoul: 道德?這種變形蟲似的東西就別亂丟人家臉上了 11/27 18:24
→ cursedsoul: 異性戀霸權不管他們多爛還是不會被社會指責啊 11/27 18:25
→ cursedsoul: 同志就算是聖人還是會被指指點點 11/27 18:25
→ justicem: 幹嘛跟這人浪費唇舌?多打電話報警讓他上新聞就好啦 11/27 22:23
你說得很好,歡迎報警加強見警率,因此殺了一個公園,會促使另一個公園茁壯。
推 Weilover: 就是個簡單的供需,被抓到後果自負罷了,自己願意承擔 11/27 22:27
→ Weilover: 風險,也極盡所能的避免妨礙他人,我不認為在同志性板 11/27 22:27
→ Weilover: 分享這樣的經驗甚至加以分析或推薦板友前往有何不妥。 11/27 22:27
→ Weilover: 推原Po不畏懼分享的勇氣。 11/27 22:27
非常感謝W大的推文,感動 QQ
推 lancer1668: 推你的勇氣 XD 11/27 23:30
還有你的存款、你的感情狀態跟你的人生(??
※ 編輯: mango32 (111.249.18.157), 11/27/2016 23:47:11
推 jaannddyy: 沒有對其他人造成困擾 警察才懶得來抓 11/28 00:08
→ jaannddyy: 重點也是如此,不要對別人造成困擾 11/28 00:09
推 pilione: 我大概搜了一下原po以前的文章跟前面大家的推文討論…… 11/28 02:15
→ pilione: 我其實沒什麼意見,只是身為一個童年曾經在公園撞見別人 11/28 02:15
→ pilione: 野砲而嚇傻從此有陰影的人,我希望你們如果想在公共場合 11/28 02:15
→ pilione: 玩,拜託真的找更隱密的時間跟地點好嗎QQ. 小時候的心理 11/28 02:16
→ pilione: 創傷是會影響一輩子的……我現在看到涼亭還會下意識繞著 11/28 02:16
→ pilione: 走XD 11/28 02:16
→ wahimodeux: 我是不懂某些人在性板討論怎麼做會犯罪和違反社會善良 11/28 03:47
→ wahimodeux: 風俗……等問題,這個目的是什麼?這樣的話,西斯板不是 11/28 03:48
→ wahimodeux: 更值得去推文提醒嗎?之前租整節火車開性愛趴的多男一 11/28 03:48
→ wahimodeux: 女事件,我不知道樓上某些朋友如何看 11/28 03:49
→ wahimodeux: 我想鼓吹妨礙風化不是原PO寫分享的原意吧,只是性經驗 11/28 03:50
→ wahimodeux: 分享而已,這樣有值得要打著鈴聲罵他shame嗎?(GOT哏 11/28 03:50
→ wahimodeux: 如果你在路上看到男女喇舌喇到快不能喘息了,我不知道 11/28 03:51
→ wahimodeux: 會不會也對某些板友造成童年陰影?如果不會的話,我們 11/28 03:52
→ wahimodeux: 應該要思考為何很多事情,把性扯到同志就自以為是犯罪 11/28 03:52
→ wahimodeux: 就像上面w大說,原PO可以後果自負,抓到就自已負責罷了 11/28 03:54
推 zeno: 我也不喜歡看到有人在公園來,明明有旅館有家為甚麼要公園 11/29 00:30
→ zeno: 而且確實也觸犯台灣的法律,這是很客觀的事實呢 11/29 00:31
→ USD1069: 異性戀的性愛趴社會觀感也不好 何苦又拿出來對比 11/29 09:48
→ USD1069: 法律也給了制裁不是? 11/29 09:48
→ USD1069: 老實說同志是最容易被貼標籤的一群 現在修法又正在 11/29 09:49
→ USD1069: 風頭上 每每看到因爲某些人的某些行爲 又讓圈內人 11/29 09:50
→ USD1069: 被輿論撻閥、誤解甚至抹黑 都讓人覺得何必呢 11/29 09:52
→ USD1069: 假平等的前提下 個人覺得自律很重要 而不是我被抓了 11/29 09:53
→ USD1069: 我就單純負法律責任就好 那因爲個人行爲又被貼上 11/29 09:54
→ USD1069: 「不正常」「淫亂」標籤的代價 是誰要承受? 11/29 09:55
→ USD1069: 到頭來還是圈內人 而不是個體 11/29 09:55
→ h0a9n1k8: 推樓上理性發言。在公園尋找慰藉,用太多冠冕堂皇的字 11/29 11:33
→ h0a9n1k8: 眼企圖合理化自身非法的行為,吃相未免太糟了,抑或是你 11/29 11:33
→ h0a9n1k8: 不想放棄你常遇到的肌肉天菜? 11/29 11:33
推 h0a9n1k8: 你們太可互留資料,回家翻天覆地。警察取締一座公園後 11/29 11:35
→ h0a9n1k8: 就不能取締第二座嗎? 11/29 11:35
你會被汙名化是因為你是同志,不是因為你乖乖在家什麼事都不做。
異性戀開趴吸毒被取締,社會還是不會為異性戀貼標籤。
道德本來就是用來約束自己的一把尺,再次重申這篇文章的宗旨
如果你選擇對你覺得難堪或不想見到的事情選擇眼不見為淨或是打壓
而不是去了解其成因或是脈絡的話,你當然會覺得我是試圖用詞華麗在包裝邪惡的概念
如果真的有一天,所有不合法和不合道德的性經驗和分享都從這個版面消失
也許大家就會覺得天下太平了又是美好的一天
就像SEX板把我們趕了出來成立了LGBT_SEX板一樣。
殊不知UT和其他論壇也還是正常運作中,汙名是不會停止的,因為汙名的源頭是歧視。
※ 編輯: mango32 (140.112.55.233), 11/29/2016 11:50:45
推 stonebrother: 我覺得這跟歧視無關。我會去公園,我淺意識也是喜歡 11/29 12:27
→ stonebrother: 跟享受被看的。但是,我不認為在公園做這些事是正確 11/29 12:27
→ stonebrother: 跟理所當然的。 11/29 12:27
推 survin: 圈內有些人不敢面對異性戀霸權但只要抓到圈內人把柄就會大 11/29 16:00
→ survin: 圈內有些人不敢面對異性戀霸權但只要抓到圈內人把柄就會大 11/29 16:00
→ survin: 圈內有些人不敢面對異性戀霸權但只要抓到圈內人把柄就會大 11/29 16:00
→ survin: 肆撻伐 人性就是專欺弱者 11/29 16:00
→ comebuy01: 以我自身環境來說,周遭都很挺同志,目前檯面風向也是 11/29 16:05
→ comebuy01: 支持同婚居多,撇開恐同派的嘴砲不談,保守派的尚能彼 11/29 16:05
→ comebuy01: 此尊重,更多壓力跟汙名反而是來自於所謂自我解放的人 11/29 16:05
→ comebuy01: 。 11/29 16:05
→ comebuy01: 何時社會跟同志自己才能把性向這帽子拿掉 11/29 16:09
推 olioolio: 另一方面也是臺灣法學教育的不足啊...學過刑法就知道 11/29 19:25
→ olioolio: 「妨礙風化」是一個很模糊的東西,現在只是礙於民意動不 11/29 19:26
→ olioolio: 了而已,居然還有人拿這句話當做聖經,講得跟殺人一樣 11/29 19:27
推 fujisakimomo: 現階法律下在公開場合露出性器官就是觸法 有人說 11/30 13:14
→ fujisakimomo: 我在大眾場合展現性感有何不可 但每個國家都有其文 11/30 13:14
→ fujisakimomo: 化風氣 就像許多人稱大麻不是毒品 但這裡不是荷蘭 11/30 13:14
→ fujisakimomo: 不論同性異性三性都應該自愛一些 不要讓這些事成 11/30 13:14
→ fujisakimomo: 為被抨擊的武器 所以我認同小黑大滿足個人生理需求 11/30 13:14
→ fujisakimomo: 但不認同在非法的情況下使大眾的偏見更加深 畢竟 11/30 13:14
→ fujisakimomo: 自由是建立在自律同理不造成他人困擾下的啊 與同 11/30 13:14
→ fujisakimomo: 性戀的原罪毫無干系 11/30 13:14
推 fujisakimomo: so黑大討論這議題很好的 我擔心的是一些人過於本末 11/30 13:20
→ fujisakimomo: 倒置了 11/30 13:20
→ Martie: 可惜不能噓 就是你這種人敗壞同志社會觀感 12/03 00:46
→ Martie: 還好意思義正辭嚴的替自己辯駁 12/03 00:46
推 watercolor: 想要敗壞同志觀感永遠找得到理由,這就是歧視。 12/03 09:35
→ watercolor: 但實際上限縮了少數人的自由,也不會得到尊重的。 12/03 09:35
→ watercolor: 一如survin所說,這是弱弱相殘。 12/03 09:36
推 everas: 何時多了一堆新警察啊....自己躲在家裡偷打槍又愛看文@@ 12/04 07:13
推 olioolio: 怎麼緊接兩樓這麼急著表顯自己沒有眼睛啊,感覺白講了 12/10 12:29
→ olioolio: *表現 12/10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