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bwang1203 : 個人處置錯誤,會去ID板幫你消退文 12/01 12:11
你當然從一開始就知道你是錯的,不然你怎麼沒種公告水桶我?
當我在gay板上要求你就違反板規處置做說明,用【鬧板】這個不存在的板規退我文
發水球和私信給你,收到了也裝死不受理
結果等到受害人到組務申訴,脫離你權力可掌控的範圍,才來要求從輕處置
認為到id板消我退文,你的濫權行為就不需要被究責了?
我並不認為你是有在認錯,而是你的權力無法壓下濫權事件
才來要求做會對你板主名譽影響最小的處置。
這種板主濫權行為嚴重傷害PTT的言論自由,損害公共利益
是有必要發公告讓板眾知道發生過什麼事,而非在檯面下大家看不到做處理
而且在此懇求組務評估這樣的板主是否適任?
並且,我會在組務處理完後,將組務的處分公告轉貼到貴板去
以及你退我的那篇質疑你濫權的文章重新張貼到貴板去,讓貴板板眾更加認識你
※ 編輯: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12/01/2016 17:32:51
→ pbwang1203 : 啊我好像沒有說清楚 第一篇引戰的部分我忘了公告 12/01 20:13
→ pbwang1203 : 第二篇的退文的確是我的疏忽 我會幫你消第二篇 12/01 20:14
→ pbwang1203 : 第一篇的引戰我稍後補上公告 12/01 20:15
→ pbwang1203 : 對我來說引戰跟鬧板是差不多的意思 12/01 20:15
→ pbwang1203 : 板規已經把鬧板歸入引戰了 我沒有說清楚是我的疏忽 12/01 20:16
→ pbwang1203 : 剛剛已經幫你申請消除第二篇退文了 12/01 20:25
→ pbwang1203 : 已於甲板補上水桶公告及退文理由 12/01 20:36
→ pbwang1203 : 針對第二篇取消退文公告我已經自己轉文到甲板並道歉 12/01 20:46
在今天才補上的公告,我新增了附件4(回應我附件1的退文)與附件5(回應附件2的退文)
因為被水桶無法從甲板轉公告,只能用複製貼上內文並留下文章代碼連結到原文
你因為(故意/疏忽)沒有說明清楚的地方太多了
在你退鄉民的文時,面對受處分者有回答的義務
第一次在甲板上質詢你,要求你說明第一次退文(附件1)原因
你卻迴避了受處分者對你第一篇退文的質疑
直接以另外一篇的退文(理由:鬧板、見附件2)的方式,
將受處分者對你權力的質疑從甲板上消聲,直到今天才承認這個錯誤並道歉(附件5)
但在當時我在你退文(附件2)後水球與私信去要求你說明(附件3),
並限時於組務規定的48小時內回覆,否則就進行申訴
雖然你在線並且收到,依然是放置不予理會
並且我有於附件3同時聲明通知teemocogs(前甲板板主,現拉板板主)介入居間協調,
讓teemocogs知道pbwang1203的濫權行為
我相信teemocogs在這段時間有跟你私下聯絡,但我不知道他跟你說什麼?
在我這邊是他一開始要跟我談和解,到變成要求我吞下去,他拿P幣給我繳罰單的黑箱作業
如果teemocogs和小組長這裡同意,我可以公開這段時間與teemocogs的往來信件為證
這件案子,也請小組長傳喚teemocogs上來做為證人,釐清真實案情
就只有現在把你帶到你板主權力可掌控的範圍之外,
終於你才肯面對你作為板主應盡的判決說明義務,我們才能有了對等的對話
附件1的部分,用引戰判決需要公告
這部分你表示你忘了這樣做,也忘了要對我水桶,12/1日才做出程序上的補正(附件4)
我認為是故意不公告,至於是故意還是疏忽留給小組長判定
第一份的退文(附件1)發表時間在11/27/2016 00:54:35
被退文的時間在11/27/2016 10:25:25
誠如我在附件2所質疑過的置底檢舉區沒有任何人作檢舉
http://i.imgur.com/toXk0xr.png
6.禁止人身攻擊、誹謗、引戰
*人身攻擊、誹謗僅接受當事人檢舉,板主不能主動處理
*引戰必須在兩天內累積三人站內信或置底板規推噓箭頭檢舉,板主不能主動處理
在附件4的今日新增判決公告,你說經板友檢舉後
請你舉證,在這短短不到10個小時內,有累積到三人站內信,而非是你主動辦理?
若要說站內信要保障板友隱私
也請給小組長看過證明在這11/27當天短短不到十個小時內真的有超過三人寄信
而非由板主片面之詞假託於根本沒發生過的事
關於附件4的判決理由:
內容似是而非有意混淆視聽
經板友檢舉後判定引戰
而甲板板規的引戰定義:
七.引戰: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
包含但不限於身分、信仰、性別、性傾向、意識形態等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你用的引戰理由,根本就不在甲板的板規引戰定義之內!
請小組長先界定板主是否濫權錯誤的使用板規
其次,關於判決理由似是而非有意混淆視聽,對我而言是誣告
我說的都是事實,也是大家眾所周知的新聞
段宜康確實是有要許毓仁、時力放棄同婚提案
https://goo.gl/iBUATF
反而是板主要面對我的質疑,在他的訊息當中說尤美女不希望國民黨許毓仁撤案
要說明這消息來源真實性吧?
之後請pbwang1203具體說明該文在哪個部分是有似是而非有意混淆視聽?
※ 編輯: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12/01/2016 22:54:47
12/2,針對板主在附件5的公告,寄信給板主要求對他自承違法處置的退文,
應重新出現在甲板上供大眾檢視
既然他在附件5已經公開道歉承認錯誤
就應恢復附件2他自己也認同是違反板規的處置,恢復該篇文章在看板的能見權
讓板眾知道我對他水桶公告的第一篇退文曾作出何種質疑
詳見新增的附件6
※ 編輯: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12/02/2016 11:52:05
→ pbwang1203 : 好的,我在這邊做我最後一次的解釋。 12/04 10:10
→ pbwang1203 : 我今天我做的處置,就是經板友檢舉引戰之後,我主觀 12/04 10:10
→ pbwang1203 : 也判定引戰,然後依據引戰的條文來處置。 12/04 10:10
→ pbwang1203 : 「似是而非有意混淆視聽」就是一個我自己的主觀解釋 12/04 10:10
→ pbwang1203 : ,也對板上的板友做澄清,以防有人被你的發文誤導。 12/04 10:10
→ pbwang1203 : 該篇文章的本質就是引戰,假問卦真帶風向的手法已經 12/04 10:10
→ pbwang1203 : 是屢見不鮮,從你該篇下面板友們的推文反應就可以輕 12/04 10:10
→ pbwang1203 : 易得知,我相信板友們絕對不是空穴來風,你自己也很 12/04 10:10
→ pbwang1203 : 清楚。 12/04 10:10
→ pbwang1203 : 你的辯駁乍聽之下很有道理,但是不是反串自己心裡有 12/04 10:10
→ pbwang1203 : 數,我沒有時間跟你打烏賊戰。 12/04 10:10
→ pbwang1203 : 至於你對第二篇處置的要求我不會再理會,ID板已經將 12/04 10:10
→ pbwang1203 : 該篇的退文消除。 12/04 10:11
一、板主的個人主觀不能成為判決的正當性理由:
我分了兩個層面去質疑你的主觀。
1.主觀判決的理由,是否符合板規明定的引戰成立要件?
法律的適用,應嚴守法學三段論法以求客觀邏輯理性的維持
但我們看到板主面對質疑只會訴諸個人主觀
以求心證範圍的極大化,可說是無限上綱,導致板主權力的濫用
板規引戰的定義: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
「似是而非有意混淆視聽」假使成立,也並不會就是「針對特定族群攻擊」
板主也從來都沒有論證過在該判決這樣做會導致何種特定族群的權益受損
受害者族群在哪裡沒說,受害者哪些權益受害也沒有說
因此,我主張板主在這裡是惡意濫用板規,請小組長裁量
2.主觀判決的理由,不看其是否成立引戰要件,只看理由內容本身,這理由能否成立?
只看板主的判決理由,我先前貼新聞反駁,證明過我的說法是確有所本
「似是而非有意混淆視聽」我認為是誣告
板主從來都沒說明,板眾會如何的被我的文章所誤導
說會誤導是你沒提出任何證據的一個空洞的宣稱,不去擔負你如此指控的舉證責任
我並沒有問卦,而是質疑你的訊息來源的真實性
你要說帶風向也是帶一個慎思明辨的理性板風
不盲從板主的權威勇敢的用事實對其做出質疑
我就是挑戰你的權威沒錯!
拿下面板友推噓文回應,你要拿哪一個主張你的正當性,還是主張你就是民粹主義?
每一個推噓文都可以拿來檢視他們是對人還是對事。
如果他們是對人,我個人的立場是反同婚,而被甲板的民粹所討厭
這樣也能被板主採納為引戰的依據,那以後可以在板規上明定:
本板不歡迎反同婚人士參予討論,反同婚人士本身的存在就是引戰
將反同婚人士的所有發言定義為引戰。
如果針對我言論的內容,那就舉出來讓小組長判定是否有正當性。
板主說:"我相信板友們絕對不是空穴來風,你自己也很清楚。"
"你的辯駁乍聽之下很有道理,但是不是反串自己心裡有數,我沒有時間跟你打烏賊戰。"
這些話犯了邏輯上的乞題謬誤,在論證時把不該視為理所當然的命題預設為理所當然
還預設到爭辯中的另一方理所當然的認同板主的說法。
我很清楚的是板主在濫用權力,並且被質疑後四處亂抓浮木來證明自己的正當性。
這些說法我不僅都不認同,並且覺得被嚴重冒犯,你沒有權力代表我
說一些別人聽了覺得很離譜的話,還要自以為是說對方也會很認同板主的想像。
我認為板主用板友下面的推文反應來主張他判決的正當性,是訴諸民粹
請小組長裁量
二、板主至今(沒有/拒絕)負擔起他的責任
1.只會空口白話「我今天我做的處置,就是經板友檢舉引戰之後」
但面對我質疑是真有板友私信來檢舉引戰?還是板主是主動判決?
一直迴避公布【板友檢舉】的證據,這部分請小組長務必查證其真實性
2.ID板將退文消除,並沒有將我的權利完全回覆
就只有消退文,但被板主自己承認違反板規亂刪的那篇文章
就不需要回復其到板面之上?請小組長裁量
※ 編輯: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12/04/2016 17: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