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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放上aova君本次申訴的系爭板規原文: 接受餐廳招待試吃者,張貼食記必須誠實揭露,並以[廣宣]為標題,勿自創標題。 與『同一家餐廳、業者』有關的廣宣,不分張貼者店家接受試吃者 須一併計入廣宣額度限制-同一家餐廳60天內廣宣不得多於1篇。 欲張貼試吃廣宣者,請自行查詢60天內是否已有相關廣宣,若已有則不得張貼。 違反上述規定者,刪除試吃食記,水桶禁言60天。 累犯者,終身水桶。 壹、簡介板規設計的起源背景 餐廳於固定檔期內,透過安排部落客試吃後密集貼文以達廣宣行銷目的, 已是市場上行之有年的常態,是故Food板做為飲食主題的討論社群,要自 外於此現況並禁絕試吃廣宣是不切實際的,但PTT終究是基於學術網路基礎 的社群,不適合放任店家依廣告預算規模,任意以廣宣洗板達成強迫擴大 心佔率的效果,這是板規自2009年起限制「同一家餐廳60天內廣宣不得多 於1篇」的由來。 貳、「同一家餐廳、業者」的範圍定義 板規上之所以載明「餐廳、業者」,而非僅寫「餐廳」,自然是為了擴大 解釋範圍到連鎖餐廳的業態,適用到同一家業者旗下的同類餐廳,然而即 便沒有刻意透過文字擴大範圍,依一般認知邏輯應也足夠推論適用範圍, 否則板規就會對單一店點的獨立餐廳和分店眾多的連鎖餐廳產生不同的規 範效果。 可以試想下列情境: 單一店面獨立餐廳因板規限制,60天才能發一篇試吃廣宣;而西堤牛排卻 能仗著分店眾多,如入無板規之境,今天台北和新竹各一篇,明天換中壢 和龍潭,後天大後天都比照辦理,各店輪番上陣洗板一週卻不受板規限制。 以住海邊愛管東管西製造板友困擾著稱的萬惡板主Dilbert卻坐視此事發生, 不是很奇怪嗎?XD 參、aova板友對板務爭議的處理流程認知是否合理? aova君在本次申訴中有幾項主張: 1.對板規解釋範圍以其個人認知為主,若板主認知與其有異,應修改板規 說明清楚,以防有礙其理解造成爭議。 回覆→板規是由板主基於其主觀認知並參酌現況訂立,自然是以板主的 認知為主,除非板主用字遣詞認知與大部份使用者產生嚴重岐異, 以致規章上線後屢屢造成衝突,否則應無理由配合認知錯誤的個 人調整修改。 說實在的,板主比板友還怕板規誤解,如果誤解的板友眾多,以致 申訴不斷,板主為了降低回信工作量,必定會火速增修說明。 然而現況則是本條板規自2009年上線至今,因主張文字內容不清楚, 以為各地分店可分開計算而導致的裁罰申訴屈指可數,印象中大概 一年平均不到一件,所以實務上個人經驗認知是板規文字應無礙一 般大眾理解。 2.板主可以寫信向違反板規的板友詢問:「同一家的意思是連分店都不行, 你知道嗎」,以便板友刪除文章。 回覆→aova君不知是否想過,這種要求似乎有點只想到您自己的意味?XD 板主日常工作流程是看到違反板規的文章,該刪除就刪除,該水桶 就水桶,如果流程上還要加上去信詢問後才能執行板規,會變成: →先詢問板友是否發現自己對板規認知有誤或是沒看板規 →給予一段等待期間(該設定多久?1小時?24小時?) →若期間內該板友有回覆並刪文則不裁罰 →若等待期間過後仍無回應,或不認同板主意見才可按板規辦理 板主每天要處理板上那麼多文章,當每篇違反板規的文章都要這樣 處理時,板務時間會增加多少您知道嗎?對無給職的義務板主賦予 如此高的期待,可能有些不切實際。 肆、結論與後續處理 aova君多年來在Food板分享過不少篇食記,也算是一位資深板友,所以相信 應無規避或鑽漏洞之意,因板規而永久水桶也很令人遺憾,然而板規對於犯 滿離場的設定必須一視同仁,永久水桶是因為前後共計有兩篇文章違規, 若是對板規認知有疑慮,應該在去年12月接到第一次水桶裁罰時,就來信向 板主了解是否自身對板規認知有誤,而不是到了隔年3月接到第二次水桶裁罰, 才驚覺事態嚴重,並要求板主修繕個人認知有誤的板規。 必需一體適用的板規,基於公平原則,無法為了aova君個人需求而改變裁處, 不過我願意接受aova君的建議,為這條板規增補更多文字說明並附上舉例, 讓板規更容易被理解,增修版的板規預計在一週內會上線,謝謝。 ※ 引述《aova (型男洨美)》之銘言: : 同一家餐廳業者,我的解讀就是「那一家」,永貞店沒有寫過,所以我才放。 : 如果板主認為「同一企業」都不行,您可以修改板規,說明清楚 : 以防字面爭議。 : 或是您發現這樣的狀況,也可以問我「同一家的意思是連分店都不行,你知道嗎」 : 那我會趕快刪除文章,且永不再犯。 : 如果是說明「同一企業」都不行,那真是我犯錯,我沒話說。 : 我並沒有要規避或是鑽漏洞,但這樣叫「同一家」,就要永久水桶,我沒辦法接受 : 請問板主可以選擇修繕板規, : 並別在這樣模糊的定義下就判我死刑嗎? : 因為我認為這是板規模糊,不是我惡意違反啊。 : ※ 引述《Dilbert (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 您好: : : 2016/12/23 第一次水桶裁罰是因為下列文章: : : 12/14 yvonne51427 □ [廣宣] 板橋府中 隱居風味居酒屋 巷弄深夜食堂 : : 12/18 [廣宣] 新北永和居酒屋「隱居」永貞店 : : 然而您實際上在去年11月還有另一篇廣宣違反60天規定: : : 10/25 m7i7n7g7 □ [廣宣] 小德相 美式加州壽司 捷運南京復興站 : : 11/26 [廣宣] 台北松山「小德相」美式加州壽司創意料理 : : 我自己也眼花沒發現orz,是最近有板友檢舉才察覺需要補裁罰, : : 所以這樣算是違反板規兩次,也是最新這篇公告的原因, : : 請您諒察,謝謝。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1.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FoodAndDri/M.1493482017.A.B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