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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民115.07.05 【裁判案由】 yangzy 申訴 fastfood 板主 az61007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 yangzy 不服 fastfood 板主 az61007 水桶判決,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申訴案駁回。 ─────────────────────────────────────── 說 明 一、 依本小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dzF_ny1 辦理; 本案為群組長代管。 二、 援引 fastfood 板規 #1Wntd-mu (fastfood)1.文章規範: 1-1.非關板旨火星、注音含不雅字眼鬧板挑釁廣告灌水引戰爭吵 一行(或未滿20字文章)OP文(Over-Post,7天為限)以上文章將予以刪除,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水桶或退文處分註:注音、火星、不雅字眼、一行文、OP文等, 於S標記後未更正者將於半小時刪文 三、 判決說明: 1. 本案因距離案件發生時間過久,原文已佚失, 群組勉以網路備份連結進行案件審理, 合先敘明。 2. 檢視申訴人之文章與後續編輯文章內容, 確實以"你哭這個有用嗎?"之類的詞語回覆其他看板使用者, 在現今社會常用詞語和用法來說,不論是用國語還是台語發音, 以"哭"一字作為動詞回覆他人確實易視為欲發起爭吵、挑釁之意, 板主判定並無違誤, 裁定申訴案駁回。 -- 卷開淑世之道,劍立天下太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22.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FoodAndDri/M.1783266157.A.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