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hismy:我不希望nknuukyo不經你同意的申訴,造成一些不愉快....11/04 01:27
→ thismy:希望你到時能表態,是否支持同意或願意由他人代申訴這件事11/04 01:28
我想從目前感謝信的數量,還有tb的說辭,應該沒有不愉快才是。(願供小組長檢查)
還是您想檢查一下,他到底有沒有授權給我?
: → juicelover:還有你因為"你自己"擲杯未達15次圣腳,在網路上PO文 11/03 23:40
: → juicelover:以前寫過的文章都是自誤誤人,你有甚麼立場說呢? 11/03 23:41
爭點四(還真是因緣巧合,正好本人親自出馬解套):
感謝果汁大為todaybear解套,
並且正好對thismy不當公告文打了一個耳光
顯見您也很清楚:這『自誤誤人』是針對您過去的文章,是將此四字當成既存現象;
這與thismy多次明示暗示並於公告所謂的:
以爻杯為證據的情況,就顯有不同
它說明的是其過去的舊習,已經是種既存現象,並非是以此為該人是自誤誤人的引證。
這是很簡單的國文語意問題,
相信國文系畢業的板大,細看後應該會了解。
本文句為:請不要再自誤誤人了
分兩種情況去討論,
以此事為證,會這樣寫:
此事balabala,你在自誤誤人;
而將自誤誤人當成既存現象,
會以『不要再』來陳述,
ex:頂樓每天都很吵,請他們『不要再』老是(持續)乒乒乓乓的(行為)了。
故,我論板大thismy對原文內容有明顯誤解,
而其公告之內容,係屬會對todaybear產生誤導扭曲的公告形式,
故要求其修正之。
一不要板主下台,二不用板主道歉,三不曲解本公告原有之善意,並避免不當誤導。
實在想不通有何理由不接受?
至於為何把自誤誤人當成既存現象,
於本文末我會開列一張表單,
各位會較為清楚:為什麼todaybear會把這當成既存現象。
簡言之,
在不明當事人真意的情況下,
『請不要再自誤誤人了』一句,
看成勸戒文會比人身攻擊修理文恰當很多。
(我很不想如一些人一樣,彷彿總自認自己有讀心術,文章原意都上綱得很恐怖。)
最後說明一下,為何todaybear等人會把自誤誤人當既存現象?
正如Juicelover(ccclum)所說:是針對過去文章。
以下表列之,許多板友皆曾見聞,
如小組長有需要,吾必開附來源以供檢閱:
一:刪除他人切題之推文,前後說詞矛盾
後:
→ juicelover:我只會刪崩m的推文吧~ 其他人的應該沒14.157.62.145 08/24 16:15
→ juicelover:我從沒踢爆轉生氣吧...14.157.62.145 08/24 16:16
前:
v******:
推 v******:我說不同意你 但這不是否定你的意思 不用刪文也沒關係01/11 23:19
→ v******:那是對言論的評價而非對人的評價 放輕鬆點01/11 23:20
t*****:
也希望果汁前輩大人有大量,不要在莫名奇妙刪除晚輩推文,也請板大勿擔心討論氛圍
惡化,晚輩赤忱以討論心態行文,也希望各位同好前輩不吝指教是幸^^。
二:
有沒有昨天還不知道 今天就可以教人的八卦??
==========
來源:http://www.ptt.cc/bbs/meditation/M.1322805327.A.E07.html
文章:回文後來被修掉了 問了一次"一處有一處虛實"
來源:http://www.ptt.cc/bbs/soul/M.1323101823.A.A12.html
文章:→ juicelover:太極拳經說的,一處有,一處為虛實,我想請問你看看。 12/17
又問了一次...
先生 是一處有一處虛實 不是一處有 一處為虛實阿阿阿阿~~~!!!
來源:http://www.ptt.cc/bbs/Chi-Gong/M.1319329796.A.92D.html
又引一次
: → juicelover:答,一處有,一處虛實, 10/23 08:11
這種斷句法太恐怖了 我被嚇到了 比詛咒還神!!
開始教人了!!!
來源:http://www.ptt.cc/bbs/soul/M.1330010937.A.493.html
=========
顯見對楊澄甫先生的文章"虛實宜分清楚,一處(自)有一處虛實,處處總此一虛實。"。
一無所悉,
夕議而教人,離經妄論,後學之所譏。
三:
塞其兌,閉其門
2011年解『塞其兌』之『兌』字為:
: 閱 對者 向也
:
: 兌者 澤也
被文章結構完全不合被踢爆後,又改口為『口』而後『舌』,
最後似乎以『舌』定下,
然此論與其過去所論,多存矛盾,且『舌』字一解,
光從中文結構就可以知其不合理,甚至不用再比較上下文了。
(欲詳細說明,可檢附予小組長,且最大問題是出自其對『塞』字之妄解)
四:Critical thinking
Critical thinking中譯為:『批判性思考』,
與時下認知不同的,這詞不完全著重於『批評』的意思,
而是對某些觀念事理『對應之範圍』所採取的『適用性重估』與『適用範疇重估』。
亦即以『理性思維』把某觀念的『適用程度』作重新評估,
把『過去以為適用』的部分修正。
而juicelover參混『創造性思考』合起來一起發言,
暗示『批判性思考』得借重『創造性思考』,顯見對該辭之認識實非恰當。
五:大數法則
J:大數法則之下,多數人昰正確的,少數人就應該是錯誤的?
我們來看看大數法則到底是什麼: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4%A7%E6%95%B0%E5%AE%9A%E5%BE%8B
六:
#1H0RgQVD (Taoism)
前天在您刪除的文章我已經留言
請您從頭學唯識學五經十一論
再對唯識來發言
不過很遺憾
第八識是集起心 業種所集
不是一個 而是叢聚 說成一個識是假名作用
你在這邊誤以為阿賴耶是單一而套用
故得出嚴重錯誤的結論
七:
a.#1G_jOfdf (Taoism)
: 筆者有緣的老師跟筆者說 入定?? 修什麼呢?? 練禪心就好囉.... 順其自然吧
所以這邊引用的是禪
禪 又分 三摩地 毗婆舍那 兩個重點
可以分修 合修 有次第 有方法
八:
於soul板,thismy禁ccclum(juicelover)之水桶原文所示。
#1IQboZ2d (soul)
七、所有名辭解釋,必須照傳統說法。
如:六合八法為抄襲六合八法拳,而作為自己的自創新法。六合八法拳拳理:
「體合於心、心合於意、意合於氣、氣合於神、神合於動、動合於空」為六合
「行氣集神、骨勁內斂、化象模仿、圓通策應、頂懸虛空、安靜虛守、隱現藏機」為八法
這部分之水桶原因可能有個漏洞,
那就是ccclum大可以說:六合八法跟六合八法拳根本不是同一回事!
不過反過頭來想,既然我們清楚自誤誤人是針對juicelover的過去相關文章,
那麼我說:
連thismy所水桶ccclum之水桶文,亦可謂之認知其為『自誤誤人』之既存現象之依據。
似也亦無不可?
後面我能列的還很多,但實在怕兩方失焦,
此系列文之重點已不在批判3C如何、也不再強調thismy之責處一事,
而是還todaybear一個清白。
是故,
一不需板主下台,
二不需板主道歉,
三在保留板主原善意的狀態下,進行兩造合意的公告修正。(先撤而後重貼)
四針對一些亂源作預防性措施,以免下列情形多次出現於推文:
A:只是看前幾篇推文你都不怕的感覺.我怕死了
B:不過這個版要我檢舉其實我也怕怕
C:我也覺得沒必要公布檢舉人...身為版主請以保護版友為出發點
D:好少有人會自動說要匿名的...人家相信版主才會寄信給你
這預防性措施,也許不用照我們提的方法,
但目前板上仍有很多模糊空間給人亂鑽,
此事只是呈現出這個問題,
並期待板主基於保護其他板眾之道義,
而非僵化的職責,去正視處理這個問題。
不然,如公告等事皆不能修正微調,
那麼按原爭點一所述:請當事人兩造各公開私信,看是否之前曾有私下協議。
我想既然把板主thismy當朋友,
實在不願相信他是那種上面賞巴掌、下面摸摸頭的那種人,
故,望板大兄多加考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47.33.198
※ 編輯: nknuukyo 來自: 27.147.33.198 (11/04 11:24)
推 mydeargf:論述清楚 11/04 11:30
推 ccclum:我是不是要說,我以前寫文章被你暗指老王,跟神經病? 11/04 12:06
→ ccclum:你真的請自重吧。別以為我常常不吭聲,就忽略我的感受~ 11/04 12:06
→ ccclum:一堆人惡意挑釁,我就舉不出證據?? 11/04 12:06
→ ccclum:一堆人暗示我怎麼樣,我就沒辦法反擊,好呀,今天要來申訴 11/04 12:07
→ ccclum:陪妳們到底,看到底一直以來怎麼汙衊我囉 11/04 12:07
→ ccclum:而且話說我在道版又做了甚麼,未甚麼被水桶六個月 11/04 12:08
→ ccclum:你倒是給我一個公道呀? 11/04 12:08
→ ccclum:反正我指說我的感受,真要走上法律一途,大家都不好受,而 11/04 12:09
→ ccclum:且我並不吃虧喔~ 11/04 12:09
→ ccclum:要清楚喔,我在SOUL版可以找到得一堆證據喔~ 11/04 12:10
→ ccclum:最後,請不要以為我juicelover&ccclum 11/04 12:10
→ nknuukyo:本文重點在tb之清白,你要討論請至他板,謝謝。 11/04 12:10
→ ccclum:好欺負喔,我寫文章事竟可能讓古籍的邏輯透過不失真的解釋 11/04 12:11
→ ccclum:還清白,抱歉,我只談一件事情,我被他暴力對待 11/04 12:11
→ ccclum:我被你暗指神經病~~Y 11/04 12:11
→ ccclum:你的道版好像也證據喔~ 11/04 12:12
→ ccclum:你真要我談,我跟你都相信也清楚,存在版務事件區喔 11/04 12:13
→ ccclum:對了,請解釋,為什麼失為一個道版的版主,可以暗指我為神 11/04 12:14
→ nknuukyo:丟籤詩在空中,飄到你頭上一事?但此事與本文內容有些離 11/04 12:14
→ nknuukyo:題,你應先向板主申訴,申訴不公再至組務,並另發一文。 11/04 12:14
→ wtdai:有意見煩請提實質證明,口說無憑.至今未提半項僅在此胡亂辯駁 11/04 12:14
→ ccclum:經病? 請解釋,兩年多過去了,我也出席過靜坐版&靈學版版聚 11/04 12:14
→ ccclum:你不斷在這兩年間一直透過文章調侃我,挑釁我,請問這要怎 11/04 12:15
→ ccclum:麼解釋? 11/04 12:15
→ ccclum:不需要了,既然妳們喜歡煽動,那就讓這個件事走向法律途徑 11/04 12:15
→ ccclum:,我不想再說了.... 11/04 12:16
→ wtdai:上述僅針對TB此事,非關此事不理會 11/04 12:16
→ nknuukyo:我想您不必在此多說明您離題的功力如何,謝謝。 11/04 12:16
→ ccclum:大家在這件事都心知肚明了,我把該說的說完 11/04 12:16
→ nknuukyo:(閱) 11/04 12:17
→ ccclum:離題喔,請問道版版主,為什麼兩年前我要用五十多篇文章洗? 11/04 12:17
→ ccclum:道版呢? (你好像給我五個劣文喔,我應該不會無故亂版吧) 11/04 12:17
→ wtdai:又不需要舉證了?12:07不是口口聲聲汙衊你?要舉證? 11/04 12:17
→ ccclum:你自己怎麼管理版,那是你的問題,我被處罰也認命 11/04 12:18
→ ccclum:但你用個人喜好標準,來干涉他版的事務,請叫你的立意是? 11/04 12:18
→ ccclum:我根本不想理你耶W,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唷~ 你是律師嗎? 11/04 12:19
→ wtdai:試問soul驗證文究竟有無汙衊? 11/04 12:19
→ ccclum:我只奉勸兩位一件事,此事跟妳們無關,妳們要討個公道 11/04 12:20
→ nknuukyo:洗板按板規三=永久水桶外加6x篇劣文,真不好意思,我不 11/04 12:20
→ nknuukyo:按板規亂判你了。 11/04 12:20
→ wtdai:你既挑釁信給我,真與我無關? 11/04 12:20
→ ccclum:最後吃虧的只會是我跟當事人,妳們居心何在??? 11/04 12:20
→ ccclum:w你就公開呀,看我怎麼挑釁你~ 11/04 12:20
→ nknuukyo:是我的錯,我視公眾利益如無物。 11/04 12:20
→ ccclum:你想做就去做,如同我想告Today一樣 11/04 12:21
→ wtdai:n不離題,感謝. 11/04 12:21
→ ccclum:n你應該為了說我老王跟神經病道歉 11/04 12:21
→ ccclum:你要怎麼判那是你的問題,我無權干涉 11/04 12:21
→ ccclum:我也乖乖認命,也沒上訴或是去吵鬧 11/04 12:21
→ ccclum:請問你應該對這兩個名詞怎麼解釋? 11/04 12:22
→ nknuukyo:Thismy板大,這局面越來越離題了,要不要我們討論該如何 11/04 12:22
→ nknuukyo:處理? 11/04 12:22
→ ccclum:w如果你不舉證我曾寄給你的信件說明,那麼還是請你別來干涉 11/04 12:22
→ wtdai:現你擺明眾人站不住腳,要其自重.你的被汙衊證據在哪? 11/04 12:23
→ ccclum:我把過去所有的事情都寫在推文,我相信自有公論。 11/04 12:23
→ ccclum:如果身為一個版主無法為了自己的言詞負責,請問有甚麼資格 11/04 12:23
→ ccclum:可以判定他人有問題? 11/04 12:23
→ ccclum:w我只會告TODAY,因為他確實承認了他有做那件事 11/04 12:24
→ ccclum:這件事跟W你無關喔,請不要轉移話題~ 11/04 12:24
→ wtdai:個人目前僅引公開言論就能反批你造謠汙衊了,至今你的證據在 11/04 12:25
→ ccclum:請記得,我只需要找廟方幫忙證明,或是監視器,還有他網路 11/04 12:25
→ wtdai:哪呢? 11/04 12:25
→ ccclum:的文章說明,證據就足夠了。 11/04 12:25
→ ccclum:w去吧,你想怎麼做就去做,如同我也是,不多說了 11/04 12:26
→ wtdai:然後,監視器想幹麻?你想佐證啥? 11/04 12:26
→ nknuukyo:按todaybear授權之範圍,不回應於討論本案無關之事於本板 11/04 12:27
→ nknuukyo:,請見諒。 11/04 12:27
→ wtdai:你那理由看上篇去問問是否構成觸法要件. 11/04 12:27
→ ccclum:現在要轉移話題囉。大家都好聰明 11/04 12:27
→ ccclum:明明苦主(受害人)就是我跟TODAY,一堆人搞不清楚狀況 11/04 12:27
→ ccclum:在旁邊搧風點火,請問我能合理懷疑這件事是否經過設計? 11/04 12:28
→ nknuukyo:廟方幫忙證明?故你也同意廟宇的證明效力,你怎麼一直打t 11/04 12:28
→ nknuukyo:hismy巴掌呀… 11/04 12:28
→ wtdai:公開致歉之舉是否能表惡意散佈? 11/04 12:28
→ ccclum:廟方人員應該不是廟方神明吧 11/04 12:28
→ ccclum:廟方人員是TODAY拿籤詩丟我頭時,一位老大哥走出來問事情 11/04 12:29
→ nknuukyo:又多幾個爭點可講,thismy板大,見好就收? 11/04 12:29
→ ccclum:經過,我因為看了他一眼還點頭致意,我才清楚這件事都有"人 11/04 12:29
→ ccclum:"在看喔~ 11/04 12:29
→ nknuukyo:(閱)自有組務處理 11/04 12:30
→ ccclum:當然喔,現在每個人都很聰明,把事情鬧大就開始推事情 11/04 12:30
→ ccclum:請問誰是當事人,誰是受害者,誰又是加害人? 11/04 12:31
→ wtdai:哦 公開致歉是否事實? 11/04 12:31
→ ccclum:妳們不但不去注意現實面的事情,(這種無禮的舉動) 11/04 12:31
→ ccclum:反而一直追著我幾點到現場? 有沒有搞錯??? 11/04 12:31
→ ccclum:在者我在網路上怎麼寫文,怎麼被人調侃,挑釁,甚至被人辱 11/04 12:32
→ wtdai:公開致歉是否事實? 11/04 12:32
→ ccclum:罵,我哪一次有大聲宣揚??? 11/04 12:33
→ ccclum:我不接受是否是事實,我想告TODAY是否跟你有關? 11/04 12:33
→ ccclum:w請回答我,你要證明什麼呢? 11/04 12:34
→ wtdai:在現實,在ptt你可說立足點薄弱,要告啥? 11/04 12:34
→ ccclum:反正跟你也無關,我去做就知道,既然你也知道PTT論點薄弱 11/04 12:34
→ ccclum:W你好像在打自己的嘴巴喔,所以你可以隨意說我是大蜈蚣 11/04 12:35
→ ccclum:可以隨意說"打到我不敢"的字眼囉。 11/04 12:35
→ ccclum:所以TODAY可以在文章說我自誤誤人囉 11/04 12:35
→ wtdai:11/04 12:31 要人注意.現又要人不注意,你到底想幹麻? 11/04 12:35
→ ccclum:但既然是這樣,我告不告TODAY丟籤詩在我頭上的事實 11/04 12:35
→ ccclum:跟PTT的各位應該沒有多大的關係吧 11/04 12:36
→ ccclum:W大你幹嘛那麼緊張壓,你是TODAY嗎? 11/04 12:36
→ ccclum:妳們為了自己認同的公義要怎麼做,我都沒關係,因為我會出 11/04 12:37
→ wtdai:你似乎對法學概念有些薄弱,個人是說TB非惡意散布也於公開場 11/04 12:37
→ ccclum:面,但明擺著當事人是我跟TODAY,請問???各位那麼熱心是??? 11/04 12:37
→ ccclum:我能不能合理懷疑整件事有內情呢? 11/04 12:38
→ ccclum:w最後一次,你想怎麼做就去做,同樣的我也是 11/04 12:38
→ wtdai:合致歉,導致你論點薄弱.你反提我經法律諮詢可成案的東西來講 11/04 12:38
→ ccclum:隨意隨意,反正你也不是TODAY,我做我想做得。 11/04 12:39
→ wtdai:哦 你認為旁人不正當?是這樣意思嗎? 11/04 12:40
→ wtdai:不然再三強調與我們無關難道不是這意思嗎? 11/04 12:42
→ wtdai:"今天,我真的要"爭",恐怕許多人都站不住腳喔~" 11/04 12:43
→ wtdai:時間 11/03 22:47 11/04 12:44
→ wtdai:另,於同文內 11/04 12:45
→ wtdai:"我有沒有可能因為這樣的"網路霸凌"而想不開呢?" 11/04 12:46
→ wtdai:時間 11/03 22:49~22:52 此段明言有複數人以上有罷凌行為 11/04 12:48
→ wtdai:為免被惡意栽贓,協助提供相關可供檢驗之證詞,有無正當性? 11/04 12:50
→ wtdai:並於此為基點,今日又突然改變辯駁論述方向改以你與TB兩人之 11/04 12:53
→ wtdai:事,那就你眼中,到底有無霸凌?有,今日文強調與我們無關說詞 11/04 12:54
→ wtdai:是想混淆視聽?若為認為霸凌成立,為何無關? 11/04 12:55
→ airstation:不用講這個..我在推文的時候看到很多人的推文 11/04 12:58
→ airstation:似乎有間接霸凌3C..這個算嗎?.. 11/04 12:58
→ airstation:我覺得那些推文也算耶~~~還有~不講這些 11/04 12:59
→ airstation:我們大家去城隍爺那邊評理好了~一樣出五題~ 11/04 12:59
→ wtdai:你的所謂霸凌疑點,ccclum你的證詞在哪? 11/04 12:59
→ airstation:題目由3C定...~事情就這樣~約個時間吧~一樣五個聖杯喔 11/04 13:00
→ wtdai:釐清好再說. 11/04 13:00
→ wtdai:或許air可簡易舉出間接罷凌點. 11/04 13:02
推 airstation:不過我還想問~你們來這邊吵駁杯的事情~是想幹嘛? 11/04 13:02
→ airstation:我覺得有~而且..我還可以舉證有些版友 11/04 13:03
→ airstation:對我造成名譽受損..我是可以告的喔^^ 11/04 13:03
推 mornotafraid:那個... air, 其實是15聖杯 -.- 11/04 13:04
→ wtdai:你在指我嗎?請申訴.要告也可.似乎很多人都認為自己告的成 11/04 13:05
→ airstation:如果我認為我有受傷~就是可以告..這點法律小常識 11/04 13:06
→ airstation:希望你應該懂^^ 11/04 13:06
→ airstation:喔=_=機率好低喔~15個聖杯~~ 11/04 13:07
→ wtdai:而拿這來壓來恐嚇,這跟強調邏輯邏輯,但卻不知邏輯為何物一樣 11/04 13:07
→ airstation:好~請問城隍爺~如果3C沒被霸凌~給我15個聖杯 11/04 13:07
推 thismy:todaybear 請po文聲明由N大代申訴,所有發言皆視作本人發言 11/04 13:07
→ thismy:這點要求不過份,真要申訴,這只是舉手之事。 11/04 13:08
→ wtdai:按鈴很簡單,受不受理是另一回事,這才是小常識. 11/04 13:09
推 airstation:WT...我舉證他們一定受理^_^... 11/04 13:09
→ airstation:我是就事論事的人,跟你們不同.. 11/04 13:10
→ wtdai:舉證一定受理? 11/04 13:11
→ airstation:看誰舉證~我舉的他們一定會收^_^ 11/04 13:11
→ wtdai:那先實際舉出再談. 11/04 13:11
→ airstation:我可以大發慈悲寬容妳們快點把妳們攻擊我的話全都刪除 11/04 13:12
→ airstation:再晚~我就不知道我會幹嘛了~ 11/04 13:12
→ nknuukyo:您是沒看到推文嗎?且代理授權不以被授權人同意為必要( 11/04 13:13
→ nknuukyo:見民法第103~110條),如果這個台階您不接受,我會建議小 11/04 13:13
→ nknuukyo:組長於明日中午前公布一方之私信,讓真相更明白。 11/04 13:13
→ airstation:我就是有實證~也確定告得成我才講..不然我幹嘛勒? 11/04 13:13
→ airstation:可愛的WT大人~~^_^ 11/04 13:13
推 thismy:看樣子todaybear不願聲明,你的申訴文為他的所有發言..科科 11/04 13:14
→ wtdai:哈哈有趣,請. 11/04 13:14
推 haozip:告不成,反而被用誣告,就又是另一件事了。畢竟自己覺得是 11/04 13:15
→ thismy:既然如此,這些申訴文的發言都不是他本人同意的,呵~~~ 11/04 13:15
→ thismy:連寫一篇文章,交代一下由他人代發言申訴都做不到...嗯~!@ 11/04 13:16
→ haozip:證據,在法院上是否有證據能力與證明力......就... 11/04 13:16
→ nknuukyo:Todaybear於前文推文具有明文,從您的科科,讓我覺得不 11/04 13:17
→ nknuukyo:太受尊重,阿,好想公開呀…… 11/04 13:17
→ nknuukyo:還是您從前文都判斷不出是事前同意?想繼續模糊焦點^^ 11/04 13:18
→ wtdai:我就不懂,說能告就能告那麼簡單,我好歹也問過專才才敢說. 11/04 13:19
推 thismy:既然問心無愧,就公開聲明吧,就這樣.... 11/04 13:21
→ thismy:若連當事人都逃避面對 正式聲明由他人代申訴之事 我理作什? 11/04 13:22
→ wtdai:thismy這是回我? 11/04 13:23
→ nknuukyo:目前的代理授權早已構成,接不接受我等到明天中午,但要 11/04 13:23
→ nknuukyo:公開聲明我會協助您處理。 11/04 13:23
→ thismy:唉呀 我幾時說你啦 11/04 13:23
→ nknuukyo:Ps.要問心無愧,就公開私信吧? 11/04 13:23
→ thismy:我是要他po文正式聲明,不是你在文中寫已被授權所有發言... 11/04 13:24
→ wtdai:哈哈,你的時機點突然嘛.問一下較好. 11/04 13:24
→ ccclum:這樣好了啦,我回去台灣的時間是過年前。 11/04 13:25
→ thismy:也不是埋沒在推文群裡的一句 模糊的"已授權" 11/04 13:25
→ ccclum:有問題的人全部出來好好談一遍~ 11/04 13:25
→ nknuukyo:請仔細再看我推文,別再誤判囉 11/04 13:25
→ ccclum:我覺得網路上吵這種事情,一概沒有結論。要的話各位帶各位 11/04 13:26
→ ccclum:所有證據直接交給對方處理吧。 11/04 13:26
→ thismy:我無需看你的推文,我只要看他的發言。 11/04 13:26
→ ccclum:我說過,要怎樣我都OK,但請記得,我跟TODAY是當事人 11/04 13:27
→ thismy:如果要逃避,我大不了寫信問todaybear 是否全權交由n代發言 11/04 13:27
→ ccclum:這是我跟他的事情,所以我要怎麼處理他對我的行為過當,這 11/04 13:27
→ ccclum:是我的權利,同樣的諸位要怎麼對待我也是你門的權力 11/04 13:28
→ nknuukyo:我推文不是說:代理權授予早已完成,但我仍然會協助您處理 11/04 13:28
→ nknuukyo:聲明事宜。您是期待些什麼?導致這麼明顯一行字都沒看懂 11/04 13:28
→ nknuukyo:呢? 11/04 13:28
→ ccclum:抱歉,斷到推文..... 11/04 13:28
→ ccclum:那N大就等你出面吧~ 11/04 13:29
→ todaybear:呃,因為我推文已經授權過了,除非組務長這邊要求認為說 11/04 13:29
→ wtdai:最近看樣子一瞬間人人都有高考級律師執業執照了,真是有趣. 11/04 13:29
→ todaybear:我有必要重發一篇授權文,不然就先這樣。 11/04 13:29
推 thismy:連合約都要人簽名,代申訴我不用聽本人聲明,你說怎就怎? 11/04 13:30
推 haozip:好像覺得提告一定告的成..... 11/04 13:30
→ thismy:你的推文很模糊,那我在這裡問 你答 11/04 13:31
→ todaybear:這方面我以組務長的意見為準,組務長若認為有正當需要這 11/04 13:31
→ todaybear:麼做,那我會做的。 11/04 13:31
→ wtdai:thismy你這板啥奇人異士都有,真是利害. 11/04 13:32
→ thismy:todaybear 你是否同意由nknuukyo代為申訴,所有發言皆視作 11/04 13:33
→ thismy:本人發言? 同意嗎? 同意的話我就正式回應申訴。 11/04 13:33
推 haozip:所有發言皆視作本人發言?應該至少是要限縮在有關這件事討 11/04 13:35
推 todaybear:授權早已完成,請thismy勿模糊焦點。我的初衷是希望你們 11/04 13:35
→ haozip:論上吧!不然範圍太廣 11/04 13:35
→ todaybear:有誤會就趁機就事論事說個清楚明白,這點初衷要重申。 11/04 13:36
→ thismy:那就,所有申訴發言皆視作本人發言(不然我理申訴文做什麼) 11/04 13:36
→ thismy:現在todaybear一直說授權已完成,但我正式確認時,又不回答 11/04 13:37
→ thismy:我很懷疑你們申訴的誠意在哪 11/04 13:37
→ haozip:被代理人都已明示同意代理人於範疇內行駛相關權利,為何一 11/04 13:37
→ haozip:定要聲明書?現在是要簽契約嗎 11/04 13:37
→ thismy:現在的兩篇申訴文,是否能視作todaybear你本人申訴?請回答 11/04 13:38
→ thismy:我現在只要求在這個推文裡確認清楚,連這點也要避開? 11/04 13:39
→ thismy:現在的兩篇申訴文,是否能視作todaybear你本人申訴? 11/04 13:39
→ nknuukyo:我想,先抽掉一些台階吧,給太多台階別人覺得我們很好玩 11/04 13:39
→ nknuukyo:弄。 11/04 13:39
→ nknuukyo:已建議:明日中午前如無初步共識,先公布一部分信件 11/04 15:35
推 JpSartre:看完本文,依舊不明白申訴的重點在哪裡 = = 這是小組長 11/04 16:15
→ JpSartre:該處理的事務範圍嗎? 11/04 16:15
→ wtdai:JP簡單敘述之,希望讓您了解.兩造爭議方為ccclum與todaybear 11/04 16:51
→ wtdai:在soul版內ccclum因劣文被禁言而對他人的言詞批評無法有效陳 11/04 16:55
→ wtdai:述且提出有被霸凌之疑慮,引發todaybear方不悅,在此爭議未明 11/04 16:57
→ wtdai:朗下,版主thismy又依板規處置禁論.讓todaybear方覺得應釐清 11/04 16:59
→ wtdai:下究竟有無被霸凌疑慮再禁論才適宜.但因thismy已公告不得再 11/04 17:01
→ wtdai:論,故疑慮未消又無從釋疑,才轉而於此.不知JP您的看法這方式 11/04 17:03
→ wtdai:是否正確?附註:todaybear想釐清清楚的意見似乎被駁回不採納 11/04 17:05
照todaybear之說法:
thismy接受原文公告之爻杯論述部分與thismy原本的認知不同,說會作修正
但事實是:目前的公告仍然會導致誤解,誤解又不給辯解,還貼上全體"鬧板"標籤,
這些就是兩造說詞的矛盾之處,故提議開放證據。
另外JpSartre兄,我尊重您的看法,但由於近日免洗ID氾濫,
對一些上站次數過少的ID難免有些疑慮,
若確實有本尊的話,能否回推文時請您開本尊推文,謝謝。
※ 編輯: nknuukyo 來自: 27.147.33.198 (11/04 17:50)
推 JpSartre:回wtdai,如同我前所述,ccclum與todaybear即便有所爭議 11/04 18:18
→ JpSartre:也不應利用公開版面排除雙方之爭議,公開版面的用途不是 11/04 18:18
→ JpSartre:這樣的,版主若在版規處置上沒有疏怠,在此申訴就沒有意 11/04 18:18
→ JpSartre:義。要釐清雙方爭議,兩造雙方與相關當事人,自行在聊天 11/04 18:19
→ JpSartre:室處理就好了。 11/04 18:19
→ JpSartre:回nknuukyo,嚴格來說,在公開版面討論少數板面使用者之 11/04 18:21
→ JpSartre:間的爭議,影響到版面秩序,便是非關該板事務之討論,以 11/04 18:22
→ JpSartre:鬥板處理並無不當之處,板主只是依板規處置。實在看不出 11/04 18:22
→ JpSartre:申訴之重點在哪裡。另外,這不是免洗ID,但我也尊重你有 11/04 18:24
→ JpSartre:疑慮的權利,請便。 11/04 18:24
推 JpSartre:鬧板,上面打錯字。 11/04 18:26
→ wtdai:感謝JS回應,原來還有此法多謝提點.另請教,若以此法進行仍雙 11/04 18:32
→ wtdai:方仍無共識,具有第三方裁量權可否介入且具效力? 11/04 18:35
推 JpSartre:ptt使用者私底下之爭議,除非有法律上的問題,否則不存在 11/04 18:35
→ JpSartre:具有第三方裁量權之對象。 11/04 18:36
→ wtdai:亦或有建議方式可提點來消瀰爭端? 11/04 18:37
→ JpSartre:人與人之間的爭端,何曾有方式可以消彌?清官亦難斷家務 11/04 18:37
→ JpSartre:事。 11/04 18:38
→ wtdai:那JS綜合上述,個人理解為請去聊天室解決,無法裁量是這意思嗎 11/04 18:39
→ wtdai:若是,那個人了解JS的立場,先行感謝.若否,煩請指點一二. 11/04 18:47
→ JpSartre:是。因為這不是小組長權責內的事務。 11/04 18:47
→ nknuukyo:Jp兄,於非關該板事務一事,我完全不認同您的看法;真要 11/04 18:49
→ nknuukyo:說來,占卜損人文更是非關該板事務。 11/04 18:49
→ nknuukyo:另為避免對相關文章一無所知之局外人模糊焦點,希望您能 11/04 18:51
→ nknuukyo:由私信發問,我自當竭力以答。 11/04 18:51
推 JpSartre:文章始終不是重點。這裡是組務版。版規與組版才是重點。 11/04 18:56
推 JpSartre: 規 11/04 18:59
→ JpSartre:另,若你認為該板在占卜損人文上也該列入版規限制,可以 11/04 19:00
→ JpSartre:與板主溝通,或是請板主辦理板規修訂上的意見投票,但板 11/04 19:01
→ JpSartre:主並沒有義務配合單一或少數板友在板規上的看法,另,板 11/04 19:01
→ JpSartre:主不依少數板面使用者意見修改版規,也不在組務處理申訴 11/04 19:02
→ JpSartre:的範圍內。 11/04 19:02
推 jobli:JP 你打到靶了 11/04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