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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anandmap 信箱]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標題: Re: 關於 ontherun3325 時間: Wed Aug 6 01:12:04 2014 ┌─────────────────────────────────────┐ │ 文章代碼(AID): #1JsV-qMR (MRT) [ptt.cc] [討論] BRT的一些認知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RT/M.1406795700.A.59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那麼,在談BRT定義的文章中,不 斷扯與捷運無關的細胞問題,且有引發與人引起紛爭的意圖 該不該出手管管呢?
redh:不會,因為法條最務實最嚴謹07/31 21:17
redh:沒有框架的問題,嚴謹定義有助澄清概念~~才不會出現十個專家有07/31 21:18
redh:十一個定義的荒謬現象~~07/31 21:19
redh:我沒反串阿~~是發現這個板對捷運定義完全忽略最重要的法律觀07/31 21:34
redh:點才發言的~~07/31 21:35
redh:先回答:活人身體的細胞是否不斷死去且不斷新生??07/31 21:42
redh:先回答:活人身體的細胞是否不斷死去且不斷新生??07/31 21:44
redh:我換個問法:活人身體細胞是否像腦腎細胞一樣死去後都不再生??07/31 21:47
redh:先回答:活人身體細胞是否像腦腎細胞一樣死去後都不再生??07/31 21:49
redh:是或否 很容易的問題07/31 21:50
redh:詭辯無用的,法律若是死的最高興的會是準備國考的考生啦07/31 21:51
redh:先回答:活人身體細胞是否像腦腎細胞一樣死去後都不再生??07/31 21:54
redh:小樹也是慢慢長成大樹阿,你難道也要因為長太慢所以樹是死的?07/31 22:00
redh:我講他嚴謹 沒講他死板 死板是你說的 不要亂扯 感恩 07/31 22:00
╭───────────────────────────────────╮ │ │ │ 捷 運 板 板 規 │ │ 第二部分 文章規範 │ │ │ │ 第 三 條 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 │ │第二款 針對地域性人事物的比較或評論時,請彼此尊重,禁止攻擊特定地區 │ │ 文章或推文不得出現針對特定地域人事物攻擊文字例外許可條件同第一 │ │ 條第一款,評論內容應就事論事,並應與文章內容或本板議題相關 │ │ 第八款 若任何文章(轉貼/新聞/心得/推噓文)等等,使得版面討論內文 │ │ (含推/噓) 有爭吵紛爭之嫌,版主得視情況先行鎖文處理;另禁止  │ │ 惡意引戰,意圖與人引起紛爭                │ 還有你發的公告打錯ID了... ┌─────────────────────────────────────┐ │ 文章代碼(AID): #1JuGYppi (MRT) [ptt.cc] [公告] canandmap、hgame、cbate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RT/M.1407256755.A.CE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4 Ptt幣 │ └─────────────────────────────────────┘ 板友 canandmad 於下面這篇文章中之推文: ^ 至於某o,他針對騎腳踏車的人說他們活該 以板主的說明就是「騎腳踏車的人本來就是這樣,不值得同情」 難道不構成攻擊特定族群? 就算不構成,某o也難掩第三條第八款中,意圖與人引起紛爭之嫌 他的言行已對騎腳踏車的人進行挑釁 更何況他的口氣亦屬惡劣 我可不是針對他,而是他的推文越來越誇張 如果不是這樣,我才懶得理這位成大工科之光 永桶對他而言只是越來越接近的懸崖 為了不讓他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才故意推文引他注意,讓他集中在我身上 而非與他針鋒相對 再說了,捷運板我甚少關注,c板主可以看看我在捷運板的動態有沒有這麼常駐? 所以不用擔心我比他早永桶的問題 而是你們的板規是不是有點太過文字獄了點? ※ 引述《coon182 (空腰八二)》之銘言: : 您好,我們三個互相討論了一下 : 關於公告文的部分皆一致認定屬於心情之抒發,故不處分 : 另外,「活該」一詞是指「本來就是這樣,不值得同情」 : 不具有攻擊與歧視意味(除非他用的是死好) : 再來,他針對原PO的暱稱尚屬合理範圍,畢竟標題與作者ID或暱稱也是屬於文章範圍 : 是可以合理評論的 : 就比如說我們之前常常對於tcbus提出「此ID不意外」 : 因此無法構成惡意引戰之條件 : 敬請見諒 : 另外順便說明水桶原因 : 因為您的挑釁部分在於,從上到下r開頭與提到細胞的當事人僅有一位 : 且使用強烈之文字,例如嗆、大牌,故給予水桶 : 以上是檢舉信與水桶說明 : 最後要說一下,某o最近會因為您被水桶而變本加厲 : 故請您在出桶之後不要跟他正面對峙,跟其他人也是一樣 : 我不希望看到您比某o還要早永桶 : 我也很想早點讓他永桶,但是礙於保持中立原則我無法這樣子做 : 違規的部分我們還是會桶,但沒違規的我們真的沒辦法去處分,因為就是沒違規 : 意氣用事會讓自己被反將一軍,也請您多多見諒 :                                coon18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55.20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nandmap (220.136.155.207), 08/06/2014 01: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