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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ka ()》之銘言: : 因為是你要求改板規 : 所以要求修改板規要請你提出證據喔 : 萬一有人本尊如果使用手機IP,然後分身使用家裡ADSL來跟我吵說他不是手機IP, : 要我同意他發文 : 那不也是分身?? : 那就是為了解決一個問題冒出更多問題 : 我認為是不合理的 : ※ 引述《newjc (newjc)》之銘言: : : 那你又憑什麼規定本尊不得使用手機IP? : : 只是簡單的PO文轉讓爲什麼是我提出證據? : : 該提出數據說明禁止手機IP發轉讓文而衍生詐騙問題的人是訂規則的人,怎麼會是今天要 : : 在版上行使Po文權利的人需要提證據? : : 難不成我去其他版PO文還要提出數據說明? 版規自己訂到限制ㄧ般人的權利就是你自己的問題啊 自己提出的規則自己又提不出證據 高鐵分享版搞成特定人士才能PO文 把每個使用手機網路的人都當賊 根本不需要這個版了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1.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428059673.A.1A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