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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ka ()》之銘言: 你的行為已經違反板規 請說明我違反板規在哪??!! ^^^^^^^^^^^^^^^^^^^^ 2015/07/05板務站長於BoardCourt的公告 即起所有以「多重帳號」為名之懲處,不分層級 一律必須以帳號部認定為準 板務部門各層級不再於未經帳號部認定前以「多重帳號」名義對使用者進行任何處分。 通告信是進一步申請多重ID查詢提醒你來回覆 這是不同的兩件事 1.板上的判決 43個月 在板上已完成,這是板主職權,沒有要組務板公告 如果成立就是43個月水桶 (但就我的認定,同一人 或是借朋友帳號發文都算分身發文,ID_Multi上也有相關判例) 所以2的查詢結果不會影響板上的判決 如果你有異議或是不同證據歡迎提出,如果我或是小組長都覺得合理,本次水桶可撤銷 但到目前為止我沒有看到能說服我的證據 2.組務板上的申請多重ID查詢,也就是通告信請你回覆 也就是由站方判定你是否是同一人使用這兩個ID或是借用帳號 如果是同一人或是借用帳號站方會砍帳號 板主沒有砍帳號的權力 這是兩件事啊,就我知道你帳號應該還沒被砍 1.你也可以提證據說服小組長 也不是只有我能判定, 不願意寄給我或公開可以寄給小組長 2.交由站方判定就不是我判定 這兩件事都有第三人可以來判斷,不是我說了算 或是你說了算 判決都是看證據的 我查到的證據已經附上,靜待你提出證據 ※ 引述《lin2849 (小米蟲)》之銘言: : 報告板主!那些證據係屬你個人認定哦!板主寄信要求我說明!我解釋了而第三人未判定 : 確罪已罰!板主英明我們這些ID講話的邏輯真的與你不相同!就跟板主直接認定罪罰而已 : 懲罰確說站務公正由第三方判定!但還未判定你已公告如何解釋呢?那不就板主球員兼裁 : 判典型範例! : ※ 引述《cka ()》之銘言: : : 未經查處?我證據都列出來了啊??判決也列出違反哪條板規 : : 如果都沒列證據就直接水桶才叫作未經查處 : : 你們這些ID講話的邏輯我真的不太懂(而且連板名都寫錯) : : 我的回覆都在上面幾篇文章 : : 請小組長直接移送ID_Multi判決 : : 1.如果都是同一人就是分身 : : 2.如果是不同人 但借用帳號發文,違反站規不得借用帳號 : : (而且借用帳號也視為分身發文,這在板上已經抓過幾次了也公告過) : : 由站務公正第三方判決 : : 謝謝 : 罰 : 該 : 罰 : 對 : .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77.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441350458.A.6B2.html ※ 編輯: cka (114.32.77.20), 09/04/2015 15:20: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6.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441654355.A.3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