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LifeInfo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站長的回覆有講 ======================================================== 使用者文章內文資料一樣也不一定是同個人(亦有可能是代PO) 這個請板務自行判定或詢問小組長,此部分屬板務範圍。 ======================================================== 板務自行判定 也就是由板主自行認定,或是詢問小組長 我也問了也請小組長送多重ID查詢 所以就是Line ID相同有兩種情況 1同一個人 2.不同人但代po, 這兩種情況都違反板規的 我也兩種都列了 所以還有甚麼疑問嗎??? 更何況後面那種借用帳號代po還要砍帳號 接下來 就等著看站務認定 (這個結論我也講過 但站長又講一次)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銘言: : 在此引述 : 帳號部ID_Multi板主Makotoyen的回文: 2015/09/09 : 使用者文章內文資料一樣也不一定是同個人 : BoardCourt板,板務站長mousepad公告:2015/07/05 : 然而,為了維護使用者權益,也為了更明確區分、尊重站內各部門權限,經過與 : 帳號部溝通討論後,即起所有以「多重帳號」為名之懲處,不分層級,一律必須 : 以帳號部認定為準,板務部門各層級不再於未經帳號部認定前以「多重帳號」名 : 義對使用者進行任何處分。 : 強烈質疑THSRshare板主cka追加水桶懲處之正當性, : 相關證據皆顯示THSRshare板主cka引用懲處之理由牽強,依據薄弱 : 以下為cka水桶文之部分全文 : ============================================================================== : 作者 cka () 看板 THSRshare : 標題 [公告] Hensen=Lyle=Amphetame=lin2849 : 時間 Thu Sep 3 04:22:13 2015 : ─────────────────────────────────────── : Hensen=Lyle=Amphetame=lin2849 水桶後分身發文 : 前3個ID在5/22被水桶 : 但水桶後 6~17又發了12篇文章 12個月 : 因為是水桶後分身發文 所以加倍為24個月,加本來的12個月共36個月 : 又文章1~5這5篇跟其他三個分身有重疊 違反板規14不能使用分身 共5個月 : 再文章1~5這5篇又違反板規18 就是在七天間格內使用不同分身多次發文 又5個月 : 1~5因為是5月22被水桶之前,因此是相加,違反兩次板規各算一次 5+5=10 : 6~17因為是5/22被水桶之後 因此有加倍水桶 12X2=24 : 從5/22起算 36+10-3=43個月 : 並報查分身 : 1 3/22 lin2849 □ 台南←→台北回數票分享 : 2 3/26 lin2849 □ [轉讓] 03/27-30台北台南回數票分享 : ● 3 4/07 lin2849 □ [轉讓] 0408-0412台北南台北回數票分享 : 4 4/21 lin2849 □ [轉讓] 台北台南回數票剩一次期限至0516 : 5 4/29 lin2849 □ [轉讓] 台北台南回數票分享 : 6 5/31 lin2849 □ [已轉讓] : .. : 作者 cka () 看板 L_LifeInfo : 標題 Re: [通告] 您已被申請多重帳號查詢 : 時間 Fri Sep 4 12:12:24 2015 : ─────────────────────────────────────── : 每人7天只能一篇是小組長直接規定的 : 板規18有寫得很清楚也置底8個月了 不管是不是行善,一個人就是只能7天1篇 : 而跟你相關的ID 就有4個被抓到 : 就是就是嚴重違反小組長定的規則了 而且不只是累犯 還四倍 : 而板規14也很明確寫明不能分身發文 : 而你不同id PO文指向同一個line ID : 也就是其中一位在賣這張票,而另一位PO文賣另一張票 : 但是都是找同一個人聯絡,那就是兩個ID PO文都是同一個人在處理票 : 再加上你這四個ID PO文都有提到過要寄回票根或IC卡,共同性非常之高, : 而前三個IP一樣,第四個LINE ID跟前面那個人一樣 : 1.如果是同一個人 就是分身發文 違反板規14跟18算出的43個月 : 2.如果是不同人但使用同一個LINE id 就是借用帳號發文 ,違反站規 禁止借用帳號 : (不管是A幫L發文 或是L幫A發文都是借用ID,而且借用帳號也算分身發文) : ============================================================================== : 在此要求cka對於此公開道歉 : 並賠償我等相關人士因此事件精神上與時間上遭受之損失 :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ID_Multi 看板 #1Ly0Gzrd ] : 作者: Makotoyen (Mr.麻摳抖) 看板: ID_Multi : 標題: Re: [問題] 被水桶借ID發文 要怎麼檢舉? : 時間: Wed Sep 9 18:04:41 2015 : ※ 引述《cka ()》之銘言: : : 請問如果有人賣東西 : : 兩個ID PO的文留同一個LINE ID說連絡請找此ID : : 如果查出來是同一個人當然最簡單 當作分身處理 : : 如果查出來兩個ID的確是不同人 : : 但是A賣東西找A的LINE ID B賣東西也找A的 LINE ID : : 這應該算A跟B都是同一人在賣東西對嗎 : : 然後B的帳號被水桶,A繼續發文賣 : : 算不算是水桶期間用另一帳號發文 : 使用者文章內文資料一樣也不一定是同個人(亦有可能是代PO) : 這個請板務自行判定或詢問小組長,此部分屬板務範圍。 : 帳號部只能協助調查帳號的關係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25.186.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441812677.A.504.html ※ 編輯: cka (122.25.186.99), 09/09/2015 23: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