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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bbs/THSRshare/M.1441225335.A.5D3.html 你自由心証加我水桶 我還不是當事人?! 要不要你來給我揍一拳,卻不許哭說妳是受害者?! 可見板主cka一路走來神邏輯的溝通 也是造成溝通無效的主因 如同事件癥結討論的點在同line id跟ptt認同多重身份的定義是否一樣 cka卻始終以他的邏輯,咬定"同line id就是多重身份",來合理化他的行為。並要求我造 舉證說明:同line id=/=多重身份。 首先, 我造並不恐懼或抗拒提供相關的證明 也一再懇請小組長提報帳號部積極調查 可是,這卻不是該focus的重點 因為皆是建立在cka的"false假設"而被引導出來的沒意義爭論 將整個事件的緣由回歸認定"同line id與多重身份"的定義 由公正第三方"I'D_Multi"作出定義,才有後續討論的必要性 在公正第三方定義出來之前,任何行動都是無其法緣基礎。也無從證實其衍生之論述有任 何立足基礎。 想當然爾,我造再如何客觀做這些陳訴,板主cka還是會回文說我造同line即同人,而且 我造是屢犯。(...無限循環) 戰文可能是板主必備技能之一吧。 ※ 引述《cka ()》之銘言: : 你好 所以你確定你沒有申訴對嗎 : 那麻煩看清楚本版條文 : 非當事人回申訴文 是會劣退的 : 條文寫得很清楚,申訴時第八跟第十都是要提出的 : 你們都沒有提出第8跟第10 所以我寄信給你提醒你補件 : 現在你又自己承認沒有申訴卻回文 ,提醒你違反了第11條 : 第十一條:[判決依據] :   小組長在做判決時候,將參考各項證據、站規、該板板規, :   對各項案件給予判決。 :   為避免有失客觀,必要時將提請群組內組長、本站站長共同 :   討論,聆聽眾議。小組長對於不了解之板務生態,亦將至該 :   板進行了解。 :   非當事人可於申訴文件內推文發表自己對該案之看法,然不 :   准回應至板上,違者劣退處理。 :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銘言: : 作者 cka () : 標題 Re: [申訴] 未經查處直接判定浸水桶43個月 : 時間 Thu Sep 10 21:26:14 2015 : ──────────────────────────────────────: 另外提醒你 : 此申訴案因為沒有提出跟板主溝通的相關證據 : 所以不符合提出申訴的條件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1.124.128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29.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441959895.A.5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