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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銘言: : https://www.ptt.cc/bbs/THSRshare/M.1441225335.A.5D3.html : 你自由心証加我水桶 : 我還不是當事人?! : 要不要你來給我揍一拳,卻不許哭說妳是受害者?! : 可見板主cka一路走來神邏輯的溝通 : 也是造成溝通無效的主因 : 如同事件癥結討論的點在同line id跟ptt認同多重身份的定義是否一樣 : cka卻始終以他的邏輯,咬定"同line id就是多重身份",來合理化他的行為。並要求我 : 舉證說明:同line id=/=多重身份。 : 首先, : 我造並不恐懼或抗拒提供相關的證明 : 也一再懇請小組長提報帳號部積極調查 : 可是,這卻不是該focus的重點 : 因為皆是建立在cka的"false假設"而被引導出來的沒意義爭論 : 將整個事件的緣由回歸認定"同line id與多重身份"的定義 : 由公正第三方"I'D_Multi"作出定義,才有後續討論的必要性 : 在公正第三方定義出來之前,任何行動都是無其法緣基礎。也無從證實其衍生之論述有 : 何立足基礎。 : 想當然爾,我造再如何客觀做這些陳訴,板主cka還是會回文說我造同line即同人,而 : 我造是屢犯。(...無限循環) : 戰文可能是板主必備技能之一吧。 : ※ 引述《cka ()》之銘言: : : 你好 所以你確定你沒有申訴對嗎 : : 那麻煩看清楚本版條文 : : 非當事人回申訴文 是會劣退的 : : 條文寫得很清楚,申訴時第八跟第十都是要提出的 : : 你們都沒有提出第8跟第10 所以我寄信給你提醒你補件 : : 現在你又自己承認沒有申訴卻回文 ,提醒你違反了第11條 : : 第十一條:[判決依據] : :   小組長在做判決時候,將參考各項證據、站規、該板板規, : :   對各項案件給予判決。 : :   為避免有失客觀,必要時將提請群組內組長、本站站長共同 : :   討論,聆聽眾議。小組長對於不了解之板務生態,亦將至該 : :   板進行了解。 : :   非當事人可於申訴文件內推文發表自己對該案之看法,然不 : :   准回應至板上,違者劣退處理。 : :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銘言: : : 作者 cka () : : 標題 Re: [申訴] 未經查處直接判定浸水桶43個月 : : 時間 Thu Sep 10 21:26:14 2015 : : ───────────────────────────────────── : ─ : : 另外提醒你 : : 此申訴案因為沒有提出跟板主溝通的相關證據 : : 所以不符合提出申訴的條件 所以請問你是否有提出申訴? 你總共被抓過3個Id 應該大家都很容易判斷是不是累犯吧? 至於你的行為 我想交由站長跟小組長判斷也是我的想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3.251.49.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441961541.A.CE9.html ※ 編輯: cka (122.25.186.99), 09/11/2015 2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