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ocopie: 仍未能揭示信件內容是否確實以 板規10 提出檢舉, 08/25 11:45
→ chocopie: 僅憑當事人觀感表示惡意抹黑,卻也未在原文提出質疑,也 08/25 11:45
→ chocopie: 不符 板規10 要件。 08/25 11:45
檢附檢舉信內容
https://imgur.com/7d0XCC2
此案初判為板主引用錯誤條文進行判決
而後進行修正
板主係於8/20進行公告水桶4週
若您有相關證據可出示,即可縮短為2週
※ 編輯: Guis (220.134.132.30 臺灣), 08/25/2019 11:51:38
→ chocopie: 此信件內容僅能表示當事者向板主投訴,既未能引述係依據 08/25 12:08
→ chocopie: 何項板規檢舉,當事者未於檢舉時限內提出質疑,也無法符 08/25 12:08
→ chocopie: 合板規10。 08/25 12:08
→ chocopie: 關於用語方式與該當事者所舉法院判例,經查當事人之 PTT 08/25 12:08
→ chocopie: ID 為一小說作品中虛構人物之日文名稱羅馬拼音,難認與 08/25 12:08
→ chocopie: 當事人有實際身份連結,比較基礎上有巨大差異,自應與本 08/25 12:08
→ chocopie: 案無關。 08/25 12:08
→ Guis: 相關證明已出示完畢,由小組長覆審 08/25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