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LifeInfo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裁判字號】 D0085 【裁判日期】 民109.06.07 【裁判案由】 hollande 檢舉 rent-exp 板主 surimodo 案 【裁判全文】 檢舉人 hollande 檢舉板主 surimodo 未經公告即給予水桶處分,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檢舉案駁回。 ─────────────────────────────────────── 說 明 一、 依本組檢舉案,文章代碼 #1Un3kmsq 辦理。 二、 1.援引站規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2.援引 rent-exp 板規 #1SkLjE6s (rent-exp): 4-3 [水桶公告] 水桶相關公告將置於精華區 z-11 而不另行發佈於板上。 二、 判決說明: 1. 站規規定違規行為認定權者給予之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惟站規並未加以規範公告發佈之形式, 因此除了發表新文章公告外,也可於看板置底區統一公告; 若板規已規範水桶公告存放於精華區之路徑, 於精華區統一發佈水桶公告應也是可行方式, 只是因精華區內容可隨時編輯,小組並不建議以此形式公告水桶處分內容。 2. 檢視 rent-exp 板規,已有規範水桶公告發布之精華區位置, 查閱 rent-exp 板精華區z-11-14,亦有看到檢舉人之水桶公告, 故裁定檢舉案駁回,板主行為應無失當。 但檢視檢舉人轉錄至組務板之看板暫停發言通知, 板主 surimodo 輸入的水桶原因僅告知其違反之板規與水桶期限, 當事人難以於第一時間查詢到自己的水桶公告內容也是事實。 小組建議, 板主日後執行水桶時,可於水桶原因處加註水桶處分公告之存放路徑, 也可將水桶處分公告以站內信寄給被處分者, 讓當事人可於第一時間了解水桶公告內容。 本文轉知 surimodo 板主。 -- 心懷一襟朗月, 劍藏七尺乾坤, 慣看滿城煙雨, 回首再入烽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10.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591521401.A.CA0.html 修正贅詞。 ※ 編輯: skyjazz (36.226.110.141 臺灣), 06/07/2020 17: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