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LifeInfo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Note:此檢舉分類僅限對看板事務(板規、管理方式、板主未上站等)有疑問適用。 申訴水桶不服等事項請使用 [申訴] 提出檢舉時,必須註明下列事項: 一、檢舉人:canandmap 二、被檢舉看板/板主:amport625 三、檢舉事由:違反組務板板規第六條 援引本板相關板規如下: 6. 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文視同挑釁, 違者處禁言30日以上。 本人不知道為什麼a君要在證據文章底下以推文回覆與他的申訴無關的推文並人身攻擊? 但 1.本人從未被PTT站方以公告、處分等佈達方式認證為惡劣板友 2.「惡劣」為a君對本人冠上的一面之詞,實際上本人沒有收到其他板友對本人進行的任何 負面批評 3.本人已與a君連續2年無任何互動,也未有任何站內信發/回信紀錄 4.本人在PTT行徑無論惡不惡劣,均與他的申訴無任何關係 5.以「惡劣」之用詞多次對本人進行人身攻擊,與檢察官判決毫無關係 畢竟板主/小組長不是檢察官/法官,況且PTT的板規/小組規/群組規,檢察官/法官本就不 能干涉 綜上所述,a君的推文提及他板事務,且多次人身攻擊、誹謗並惡意連續推文挑釁本人 因此,在此提出檢舉,望小組長明鑑 四、所附證據:相關證據(水球或信件溝通紀錄) 請使用轉錄功能、請勿編輯。 ┌─────────────────────────────────────┐ │ 文章代碼(AID): #1Yxzd1PV (L_LifeInfo) [ptt.cc] [證03] 不服 MRT 版主 coon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659886017.A.65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993 8/07 amport625 □ [證03] 不服 MRT 版主 coon182 禁言、記點∕檢…
amport625: 提醒上面某c順便科普一下 「惡劣」是檢察官起訴書常用08/07 23:33
amport625: 詞 法官判決書有時也會用 只要你的行為有一定事實足構08/07 23:35
amport625: 成該詞標的 自然沒有違法的問題 沒道理司法官用人民就08/07 23:35
amport625: 不能用 你以起乩一詞謾罵他人 爾後檢舉對方用起乩一詞08/07 23:37
amport625: 什麼樣的人做什麼樣的事 在ptt就算被水桶退文噓到XX都08/07 23:39
amport625: 不算什麼 就是不能失了身為人的格調 你要繼續在那找碴08/07 23:40
amport625: 輸不起 跟你那團同類把公告原文推到爆也都是沒用的 你08/07 23:42
amport625: 會記得你就是ptt站方認證的惡劣版友 你的惡劣行徑在ptt08/07 23:45
amport625: 造成不必要的混亂及資源浪費 你必須為你的惡劣行徑負責08/07 23:4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7.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659896056.A.239.html
amport625: 都在公告底下不只一次酸我了叫沒有互動? 說出事實叫做 08/08 10:00
amport625: 人身攻擊?起乩事件你的行為不叫惡劣什麼才叫惡劣?這 08/08 10:05
amport625: 次水桶公告前我什麼時候找過你?少在那混淆視聽 08/08 10:08
amport625: 我推這段主要用意是組務判決對我當初申訴用詞有疑慮 推 08/08 10:16
amport625: 文前我就看過版規 雖然有風險但該說的我還是要說 我不 08/08 10:18
amport625: 覺得推文可以被解讀為酸人、誹謗甚至人身攻擊 組務版規 08/08 10:22
amport625: 也沒規定不能提起舊事 如果我在這被桶的話就表示以後在 08/08 10:26
amport625: 本組轄下各版被桶就只能任人嘲諷開酸 並且我會失去申訴 08/08 10:28
amport625: coon182案的答辯權 而這段文字會隨著公告永遠留在組務 08/08 10:29
amport625: 版 跟著你一輩子 :) 08/08 10:30
amport625: 還有 司法官和ptt幹部雖然沒有直接隸屬關係 但ptt主機 08/09 23:36
amport625: 設在中華民國 使用主群體為中華民國國民 受中華民國法 08/09 23:36
amport625: 律管轄 上行下效參照我國法院的慣例我相信是合理的 08/09 23:37
amport625: 認證不是只有一種方式 如同公務員執行公務無論位階就是 08/09 23:52
amport625: 代表政府 組務在這裡就是代表站方 無論他個人同不同意 08/09 23:52
amport625: 這就是當初文件裡確確實實記載的東西 08/09 23:54
8/10追加檢舉: 被檢舉人仍然在以上噓文中不斷挑釁、人身攻擊本人並持續引戰,毫無任何善意可言 請小組長處理 ※ 編輯: canandmap (118.168.37.158 臺灣), 08/10/2022 11:44:37
amport625: 針對檢舉表態本來就是被檢舉人的權利 也沒規定不能用噓 08/10 20:43
amport625: 文 是怎麼了? 花時間曉以大義還要被你檢舉 心中無善念 08/10 20:55
amport625: 觀四方皆無善意 再多的口水都改變不了事實 濫用資源自 08/10 21:03
amport625: 曝其短 當初是誰說以用「惡劣」一詞要告我的呀? 網路文 08/10 21:10
amport625: 字記錄就是一翻兩瞪眼 申訴寫在哪裡 內容如何表達是我 08/10 21:18
amport625: 的自由 被拿來舉例也是你自己造成的 組務版本來就是釐 08/10 21:24
amport625: 清事實的地方 這樣下去我看你沒被小組長桶就不錯了 08/10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