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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D0102 【裁判日期】 民113.12.02 【裁判案由】 naohcl 申訴 ask 板主 freePrester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 naohcl 不服板主 freePrester 退文水桶判決,   經審閱該板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申訴案駁回。 ─────────────────────────────────────── 說 明 一、 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cuFIxSW 辦理。 二、 援引 ask 板規 #1d9CpO1P (ask) 二、禁止灌水、洗板、無意義內容。 3.文章無關板旨、為問而問、內容過於無意義或不知所云。 包含但不限於: (1) 政治相關議題 (2) 其它討論板的板務事項 (不限於PTT) 例如: (X) 我為什麼被 XX 板桶了 (X) 為什麼我在 XX 板上問 OOOO 就被退文 (O) 為什麼我不能在 XX 板發文 > 新手規則問題不列此項 (3) 利用問題包裝心情/心得(抱怨等)文章 例如: (X) 為什麼XX賣的便當這麼貴又吃不飽 (0) 其它未列出但符合此項行為 (由板主認定之) 九、禁止各種形式之鬧板。 包含惡意洗板、推文鬧板、惡意引戰均屬之。 鬧板文章全數退文水桶一個月以上。 使用分身帳號屢次違規,將列為本板不受歡迎使用者, 使用者分身與本尊均予以水桶,並且發文全數退文。 是否為分身優先以板主推定為標準。 推定採取「錯殺一百,不放一個」之政策,先劣退後送帳號部查詢。 由帳號部判定非分身時再予以解除與消除退文。 三、 判決說明: 1. 申訴人於 ask 板發表文章, 板主判定其文章不符板旨且在推噓文中挑釁板主,裁定水桶退文。 檢視文章內容,重點混雜不明,確實難以判定其內容所欲詢問之問題, 且在推文中以戲謔語句要求板主退其兩篇文章, 故板主判定其文章違反板規並無不當, 本案維持板主判決。 -- 話九宸,揮袖風雲盡,江山何沉? 隨逸興,負手乾坤定,蒼黃為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733072157.A.C6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