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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小組長判決 文章代碼(AID): #1I9m26hV (L_LifeJob) 本版的版主群已經做出處理 轉錄文章如下 ※ [本文轉錄自 toberich 看板 #1IA0OouA ] 作者: dinos (守護神) 看板: toberich 標題: [公告] POCHEN323,purplefly,moodgid 警告1次 時間: Thu Sep 5 12:18:54 2013 ID: purplebfly 經版友檢舉公然鼓吹犯罪(墊資) 判決: 警告1次 依小組長決議公然鼓吹犯罪之意圖不存在,但版規未訂定不避諱公開談論違 法之罰則,因此警告1次。未來將在版規中增訂涉及討論違法時的處理辦法 。 證據: z-23-628。 ID: moodgid 經版友檢舉公然鼓吹犯罪(墊資) 判決: 警告1次 依小組長決議公然鼓吹犯罪之意圖不存在,但版規未訂定不避諱公開談論違 法之罰則,因此警告1次。未來將在版規中增訂涉及討論違法時的處理辦法 。 證據: (AID: #1I5ifhUi) 推 moodgid:樓上 是大哉問....創業是為了賺錢..你說的犯罪.行之有年 08/23 14:06 → moodgid:你不幹.別人也都是如此做法..最後有可能是別人活下來 08/23 14:07 → moodgid:你要把他放大來檢視..那我想就不用討論了.. 08/23 14:09 → moodgid:調查一下..板上哪個創業的 從頭到尾都沒有漏開發票?? 08/23 14:10 → moodgid:幹 這樣就是罪該萬死摟? 每個都該抄家滅族?? 08/23 14:11 → moodgid:墊資的問題..人家要抓的是在抓金主的這條線...不是抓公司 08/23 14:11 推 moodgid:oh sorry 我把 心中os打出了 抱歉 08/23 14:26 ID: POCHEN323 判決: 警告1次 調查前2項檢舉時,雖行為發生於推文,但原文作者於文章內文亦提及該違 法事項,故一併刪文,並警告1次。 證據: 原文如 z-23-6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1.51.6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MYHUANG (1.34.191.224), 時間: 09/05/2013 13:32:09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34.191.224 (09/05 13:32)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34.191.224 (09/05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