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065311 (蕭雲)
看板L_LifeJob
標題[申訴] 對 part-time 板主 poloyabi 處分不服
時間Sat Nov 14 01:48:19 2015
申訴人:ra065311
被申訴人:poloyabi
看板板名:part-time
判決內容:
part-time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開始時間: 11/14/2015 01:19:42 (期限 5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原因: 超額
其它資訊請洽該看板板規與公告。
申訴訴求:
1.解除水桶。
2.將文章恢復或將文章寄回本人信箱。
3.針對水球"惡意置底"部分道歉。
申訴理由:
本人於11/14發表徵人文章,遭板主 poloyabi 以超額為由水桶五日。
然依板規規定,超額第一篇為刪除文章,屢犯才有水桶兩週以上處分。
本人在 part-timeBM 發文申訴,隨即收到板主 poloyabi 水球。
對溝通結果仍有不服,因此申訴。此部分待水球整理程式處理完畢後檢附。
處分原文請小組要求板主轉錄,水桶公告無。
第3條 發文總量管制
A.為保障每位使用者本板使用之權利,
同ID(
同公司、同IP均視為同一ID)
單日限貼一篇徵求文,
相同徵求文章每週限發ㄧ篇,以免洗板
超過一個職缺請
濃縮成一篇,並善用大E增修原文
(如有需求需要另發心情文,僅開放額外一篇文章)
B.是否為
相同徵人文章由板主主觀判定
C.[學術]、[市調]等徵求文章不受同內容每週一篇之限制
罰 超額一篇視為非故意,以刪文處理,屢犯者給予水桶兩週以上處分
則 徵才文或心情文超發第二篇起視為鬧板,刪文 + 水桶兩週以上處分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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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24.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447436903.A.836.html
→ ra065311: 以下先檢附水桶通知 11/14 01:55
→ ra065311: 溝通紀錄已檢附之 11/14 03:23
請小組長協助要求板主說明1.認定為惡意的依據為何?
2.初犯水桶是何項規定?3.水桶五日是何項規定?
※ 編輯: ra065311 (1.174.24.67), 11/14/2015 08: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