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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ra065311 被申訴人:poloyabi 看板板名:part-time 判決內容: part-time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開始時間: 11/14/2015 01:19:42 (期限 5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原因: 超額 其它資訊請洽該看板板規與公告。 申訴訴求: 1.解除水桶。 2.將文章恢復或將文章寄回本人信箱。 3.針對水球"惡意置底"部分道歉。 申訴理由: 本人於11/14發表徵人文章,遭板主 poloyabi 以超額為由水桶五日。 然依板規規定,超額第一篇為刪除文章,屢犯才有水桶兩週以上處分。 本人在 part-timeBM 發文申訴,隨即收到板主 poloyabi 水球。 對溝通結果仍有不服,因此申訴。此部分待水球整理程式處理完畢後檢附。 處分原文請小組要求板主轉錄,水桶公告無。 第3條 發文總量管制 A.為保障每位使用者本板使用之權利,同ID同公司、同IP均視為同一ID 單日限貼篇徵求文相同徵求文章每週限發ㄧ篇,以免洗板 超過一個職缺請濃縮成一篇,並善用大E增修原文 (如有需求需要另發心情文,僅開放額外一篇文章) B.是否為相同徵人文章由板主主觀判定 C.[學術]、[市調]等徵求文章不受同內容每週一篇之限制 超額一篇視為非故意,以刪文處理,屢犯者給予水桶兩週以上處分 徵才文或心情文超發第二篇起視為鬧板,刪文 + 水桶兩週以上處分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24.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447436903.A.836.html
ra065311: 以下先檢附水桶通知 11/14 01:55
ra065311: 溝通紀錄已檢附之 11/14 03:23
請小組長協助要求板主說明1.認定為惡意的依據為何? 2.初犯水桶是何項規定?3.水桶五日是何項規定? ※ 編輯: ra065311 (1.174.24.67), 11/14/2015 08: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