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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請提出板主懲處後未公告之具體事例證據以供查證,謝謝。 依據站長先前的說明,本人轄下小組的規定茲說明如下:   一、任何水桶、退文均須公告後始得產生效力,嚴禁未公告及懲處之狀況。   二、公告意即公開告示,公開告示的方式以可半永久性留存方式為基準,     例:發布公告文並M文或收錄精華區、統一修改置底文...等。     任何會失去公開告示意義的方式均不予承認,例:在文章屍體上備註水桶。   三、若看板為複數板主,負責修改置底文的板主尚未上線但有執行水桶需求時,     可先行於文章屍體上備註水桶作為暫行公告,事後補上正式公告即可,     但須以不超過週日看板清潔日為主。(文章被清除後暫時公告即失效) 組規沒有明確規定說公告需要維持多少天,那是因為根據站規公告是必須半永久留存的, 希望各位板主均能把握以上數點進行看板管理,職場小組比較少出現類似爭議, 不過在我另一個小組發生過幾次,最近一次是 #1MYGhrCE (L_ShoppingMa)。 所以板主 poloyabi 你的推文並不妥當,請稍微留意一下。 ※ 引述《ra065311 (蕭雲)》之銘言: : 檢舉人:ra065311 : 被檢舉人:korsg/poloyabi : 看板板名:part-time : 檢舉類別: : 2.組務檢舉(檢舉使用者、板主違反組規)-組務主動查察 : 檢舉訴求: : 板主須依規定處理板上事務,不得假任何理由推拖。 : 若現行板主不足以處理龐大板務,應再徵選板主。 : 檢舉內容: : 2011/04/13 14:25:41 時任板務站長okcool曾在BM板公告執行水桶必須公告。 : 2015/12/21,現任板主poloyabi表示三個月以上水桶才會公告。 : 經詢問現任板務站長mousepad,確認當時公告有效。 : 另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章第十一條 :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 故本人在此檢舉part-time板板主群失職,任何未經公告水桶應屬無效得立即解除。 : 以下暫先檢附okcool站長公告、詢問現任板務站長之文章。 : 與poloyabi板主之水球內容待水球整理程式來信後檢附。 :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70.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452996509.A.83D.html ※ 編輯: smart1988 (61.231.70.167), 01/17/2016 10:14:17
poloyabi: ok謝謝組長 01/17 12:03
korsg: 收到~ 01/17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