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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femlro 被申訴人:diego99/KDDKDD 看板板名:Hometeach 判決內容:#1N0Jc2aa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AID) 或精華區路徑。 申訴訴求: 兩位板主未依板規判決,請取消水桶與退文。 申訴理由: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板規f是判決理由 (f)條件不得包含限制性別或有違法律規定條件。 附就業服務法第 5 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 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 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 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 兩位板主很明顯不了解國籍與籍貫的不同,我在文章中徵求的是國籍 而非籍貫 教育部字典指的是祖居地,並非國籍。 板規很明顯無國籍之限定 我徵求外籍老師,如果是在台灣出生放棄台灣國籍也算是外籍老師 所以並無違反板規。 因此板規並無限制國籍。 此為很簡單易懂的中文意思,也很好GOOGLE,但兩位板主仍堅持自己判決。 只好申訴。 國籍是後天可改變的事項。 否則桑德斯怎會入台灣籍? 他仍出生在美國,但國籍為台灣。 因此也是台灣人。 板主乃因受台灣固有僵化思考影響,認為外籍=歐美之白種黑種人。 我只徵外籍,並沒有違反板規 因此此判決有誤。 附上教育部查詢之籍貫之意思與溝通信 字詞 【籍貫】 注音 ㄐㄧˊ ㄍㄨㄢˋ 漢語拼音 jí guàn 釋義 1 祖居地。 2 生長或寄居已滿法定年限,准予入籍之地。也稱為「本籍」。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標題 Re: 你好像沒有搞清楚狀況耶 時間 Mon Apr 4 15:15:51 2016 你已經在先前的信件中說你徵求的是「外籍」老師, 而就業服務法第5條所規定的,就是版上不能出現的條件 。 最後,家教案件委託教師依然適用就業服務法 , 可參閱 http://tutor.1111.com.tw/Case/law.asp 若你還是執意你的「外籍」沒有違反版規 , 就請你到 L_LifeJob 申訴吧。 作者 KDDKDD (KDD) 標題 Re: 判決有誤 時間 Mon Apr 4 15:23:18 2016 ────────────────────────────────────── ─ 講簡單一點 你限制國籍及語言腔調 條件內含後天無法改變因素 判決無誤 若認為版務解讀條文有誤 可以先函請勞動局解釋 或申訴組務 ---------------- 以上內容為計事本復製貼上,因本來不想申訴。站內信空間均以滿。 無法跳轉前頁。 因此無法轉錄。板規無相關規範,因此先以貼上僅有的兩篇處理。 -- -- Every man for himself and God against them al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3.115.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459756763.A.037.html ※ 編輯: femlro (61.63.115.113), 04/04/2016 16:00:37 ※ 編輯: femlro (61.63.115.113), 04/05/2016 11: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