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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更新 1.板主應於72小時內,檢送案內四人多重ID查詢 2.原判決作廢 理由 原依板主申覆文,是否轉送分身查詢為板主權責,若板主認定無需送審,小組不主動介入 惟經使用者來信指出,原板規規定,分身無需違規,使用分身即應送交查詢 雖板主於5月10日更改板規,但本案申訴日在修改前 故仍應將案內四人送交帳號部查處 -- 是不是偶爾聽到周圍有人喊你的名字,你到處張望卻找不到人? 有沒有想過,這其實是你的朋友和家人在試圖喚醒意外後昏迷的你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73.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463144026.A.06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