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Life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檢舉人:hateonas 被檢舉人:femlro 看板板名: Soft_Job 工作 ◎軟體板 徵才請看板規 femlro 檢舉類別:      2.組務檢舉(檢舉使用者、板主違反組規)-組務主動查察 檢舉訴求: Soft_Job femlro 板主被判決聚眾擾亂違反站規 檢舉內容: 1.Soft_Job femlro 板主 於 4/12 被板務部看板警察局判決聚眾擾亂 處罰單三張 違反站規 ◇ ¢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五、板主的罰責: (3) 板主不可煽動使用者集眾,造成看板混亂之事,違者將取消板主資格並且半年 內不得申請擔任任何看板板主。 2.依照小組組規 依群組規 1.板主無故隱板及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或公告,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警告。 板主於一年內遭警告兩次就解除板主職務。 2>解除板主職務。 3>褫奪於本群組內任板主之權。 請小組長處理 證據 ┌─────────────────────────────────────┐ │ 文章代碼(AID): #1N2ysYT- (Board-Police) [ptt.cc] Re: [檢舉] femlro 聚眾?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460391330.A.77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8 Ptt幣 │ └─────────────────────────────────────┘ > 11256 ! 4/12 longbow2 R: [檢舉] femlro 聚眾擾亂(註:檢舉含ckkpolice) ┌─────────────────────────────────────┐ │ 文章代碼(AID): #1N2yuzma (ViolateLaw) [ptt.cc] [報告] femlro:有煽動群眾?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olateLaw/M.1460391485.A.C2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4/12 [Ptt法院] □ [報告] femlro:有煽動群眾至特定看板影響看板秩序之行為 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N2yv7kl (ViolateLaw) [ptt.cc] [報告] femlro:有煽動群眾?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olateLaw/M.1460391495.A.BA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4/12 [Ptt法院] □ [報告] femlro:有煽動群眾至特定看板影響看板秩序之行為 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N2yvEtT (ViolateLaw) [ptt.cc] [報告] femlro:有煽動群眾?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olateLaw/M.1460391502.A.DD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4/12 [Ptt法院] □ [報告] femlro:有煽動群眾至特定看板影響看板秩序之行為 判決 -- 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之後回家帶小孩, 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 或者是讓媽媽放心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75.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464177290.A.5FB.html
femlro: 那根本是違反站規的判決 05/26 09:54
femlro: 看板警察自已公告檢舉要由板主提出 05/26 09:54
femlro: 雙板板主都不同意有鬧版提出檢舉 05/26 09:54
femlro: 因此此判決完全不成立 只要從看板警察的公告站規 05/26 09:55
femlro: 即可了解此判決具有申訴條件 不申訴是因為我懶 不是因為 05/26 09:55
femlro: 他對 05/26 09:55
femlro: 檢舉姬不過就是因為被饅頭版嗆我管的版人數比他多才來檢舉 05/26 09:55
femlro: 只能說 哈哈檢舉機哈哈 05/26 09:56
femlro: 你以為這樣做 你人氣就會比較高喔XD 哈哈 05/26 10:03
ra065311: 聚眾擾亂目前適用的是看板警察局業務受理規定 05/26 20:50
ra065311: 並非聚眾混亂看板秩序處理辦法 05/26 20:50
femlro: 這案子超級好笑 06/04 02:53
femlro: 剛剛去看了站規 06/04 02:54
femlro: 其實嚴格來講 站規都沒講到那些 06/04 02:54
femlro: 而關於板主的這一條 是僅限於自己板上 06/04 02:54
femlro: 我並沒有在自己板上聚眾 06/04 02:54
femlro: 亂板 06/04 02:54
femlro: 在別的板也沒有 基本上聚眾擾亂秩序 這是警察局自己的板規 06/04 02:55
femlro: 而雙方板主沒有對我做任何的水桶或退文處分 06/04 02:55
femlro: 這文也活得好好的就是個證明 06/04 02:55
femlro: 也就是板主與看板警察局的認知完全不同 06/04 02:55
femlro: 站規裡面並沒有提到如果雙方認知不同時該如何判定 06/04 02:55
femlro: 而且好笑的PTT那個公告規定公告了整整三年 還不處理 06/04 02:56
femlro: 板務站長是來掛名的喔 一個公告處理三年 06/04 02:56
femlro: 也是奇蹟惹 06/04 02:56
femlro: 要不就趕快通過 要不就趕快廢掉 06/04 02:56
femlro: 公告然後寫(尚未生效) 來亂的喔 06/04 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