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a065311: 該案件判定 與勞動基準法有何規定無關 07/31 20:58
→ ra065311: 本板新規發布常見問題9 欄位上面寫個"彈性"、"自行安排" 07/31 20:59
→ ra065311: ...等於沒寫,結果肯定是刪文+懲處。 07/31 20:59
→ ra065311: 故視為發文者未填該項目 依板規2水桶五日 07/31 20:59
→ ra065311: 2.案件是否違反勞動基準法,非本板判定,本板僅在不牴 07/31 21:00
→ ra065311: 觸勞動基準法之原則下訂定板規 07/31 21:00
→ ra065311: 勞動基準法規定 工作滿4hr得有最少30min休息時間 07/31 21:01
→ ra065311: 範例中1hr10min 換算等於4hr有40min休息時間 符合勞動 07/31 21:02
→ ra065311: 基準法之規定 07/31 21:02
→ ra065311: 工作是否有連續性或緊急性 亦非本板有權判定之 07/31 21:05
→ verses: 且,板主擁有板規解釋權,使用者若對板規不明瞭,甚至是 07/31 21:09
→ verses: 不知道怎麼寫徵才文,應該先來信板主詢問,而非直接發文 07/31 21:09
→ verses: 事後沒被處分就沒事,有被處分就以自身觀點認為板主是錯的 07/31 21:09
推 babysunsun: 請考量本案適法性,謝謝小組長。 07/31 23:04
→ ra065311: 該案在是否違反勞動基準法前 已違反本板規定 08/01 05:56
→ ra065311: 本板規定並無牴觸勞動基準法 原則上應可實施 08/01 05:57
→ ra065311: 與勞動部交談之內容已整理並寄予小組長 08/01 05:57
推 babysunsun: 板主應在判決後著手進行板規不足相關補強事宜,並為 08/01 07:52
→ babysunsun: 本帳號解除懲處,不應再拿範例回應,範例本就放在板規 08/01 07:52
→ babysunsun: 之外獨立公告,且不適用本案,截至目前回應時間點,ba 08/01 07:52
→ babysunsun: bysunsun仍在水桶中,延誤損失請r板主負責 08/01 07:52
推 babysunsun: 因範例不足損害權益到目前已累計到第四天,謝謝 08/01 08:10
→ babysunsun: 已直接去電詢問勞動部,除用餐時間外的休息時間,依 08/01 08:47
→ babysunsun: 本案工作性質,在勞動契約中寫明員工可自行安排休息 08/01 08:47
→ babysunsun: 時間即可 08/01 08:47
→ ra065311: 1.水桶已解除 2.範例部分移交板主群重新討論 08/01 18:17
→ ra065311: 3.07/29/2016 01:05:02~08/01/2016 18:16:08未達四日 08/01 18:18
→ babysunsun: 謝謝你 08/01 19:34
推 killeryuan: 這跟勞基法沒有關係吧?照這樣講人身攻擊也不能罰了. 08/07 15:45
→ killeryuan: 有沒有違反勞基法和能不能在看板貼廣告是兩回事啊 08/07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