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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1.維持原判 2.請板主檢討 姓別等資料是否為水桶之充要條件 理由 1.板規已有規定,板主未援引比附,故應維持板主原判決,尊重板主板規定權 2.板主之理由,乍看為保護面試人,然PTT為非實名制論壇 所PO之資料為男/女,無法證明實際是男或女。 另,現行社會同性之侵害時有所聞,所謂給予之保護僅憑男女實難有效證明。 故應檢討,本項是否為刪文、水桶之充要條件。 -- 我在想,污染對於地球來說,是不是就好像吃抗生素一樣? 雖然有些令球球本身喜愛的物種也被抑制,但是最終人類會被消滅掉了。 這樣來說,總體上來說還是值得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202.149.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474627493.A.01F.html
poloyabi: 小組長,這規定已經公告過了 09/23 19:36
poloyabi: 是無法證明男或女,但為了保護求職者,我覺得還是有必要 09/23 19:37
poloyabi: 假設如果你知道應徵的人是男人,至少可以找個陪同人 09/23 19:38
poloyabi: 很多工讀生在面試被侵犯,我覺得還是有必要 09/23 19:38
lucy250018: 我並無質疑版規需附上男女之問題,質疑的是,因為這種 09/23 19:44
lucy250018: 原因水桶五天?難道沒有執法過當的問題? 09/23 19:44
poloyabi: 水桶五天叫過當?你知道本板罰責很輕嗎? 09/23 20:50
lucy250018: 原來三分鐘之內刪文+水桶,罰則很輕!!我真是增廣見聞 09/23 21:48
lucy250018: 了~ 09/23 21:48
zoosleep: 發文就該確認,板主無需也沒時間等 09/23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