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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Carnot 被申訴人:alees 看板板名:Gov_owned 判決內容: #1Rzh9x0M (Gov_owned) 申訴訴求: 撤銷對本人禁言之處份 申訴理由: 檢陳alees板主依此篇文章#1RzFCPBk (Gov_owned), 對本人禁言處分之判決,詳如前揭判決內容,請查閱. 經本人與板主書函溝通後(詳如此文以下附件) 仍未達共識,故在此提出申訴,合先敘明. 本人申訴理由如下: 1.針對板規四:允許非針對使用者不雅文字,但如有針對不特定使用者戲謔、挑釁、攻擊 、謾罵、騷擾等禁言45日,如可得知針對個人禁言70日, 但情況輕微得先行警告。 本人認為前揭板規內文"戲謔、挑釁"主觀心證比例過重,無限上綱已違反憲法第十一條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 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而本人對於Moran措辭皆屬陳述事實,並無人身攻擊、誹謗之虞: #1RtnJTLT (Gov_owned)#1QQpTppD (Gov_owned)#1PnYpd60 (Tech_Job) Moran: https://i.imgur.com/bwUghAT.jpg 比起Moran之攻擊言論,本人與Moran之對話,並無口出惡言之人身攻擊才是重點, 更無一列(戲謔、挑釁、謾罵、攻擊、騷擾)成份. 本人認為,板主以訂定違反憲法之板規,剝奪本人言論發表之自由, 並箝制板友評論可受公評之事. 2.針對ming5566使用者一事,也是由ming5566先行針對本人如下 https://i.imgur.com/lebWQXm.jpg 本人對於該板友之針對,於予回應,言詞交鋒中亦無戲謔、挑釁、謾罵、攻擊、騷擾,  純粹就台積工作內容往來激辯. 同前揭所言,判決本人禁言處分與法失所附麗,完全是剝奪本人言論發表之自由. 3.板主於水桶前推文腦補使用者:推 alees: 想崩潰?讓你進桶涼快! 本人認為有偏頗一方之虞,並水桶後補上[推 alees: 神清氣爽 哈 一語], 本人認為十分不恰當,完全沒有站在中立公平之立場。 而板主於溝通書函中表示:承認其言詞是板主流於情緒, 並於公告向本人致歉並贈P幣300 4.綜合以上,本人認為該板規主觀心證過重,尤其於本判決更失去比例原則,  嚴重箝制本人言論發表之自由,本人不服其判決. 5.本人寄予板主最後一封書函(如附件 03)目前尚無回應,  故本人正式提出申訴. 以上 Carno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31.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542978667.A.735.html ※ 編輯: Carnot (125.230.31.243), 11/24/2018 01:04:47 ※ 編輯: Carnot (125.230.31.243), 11/24/2018 01: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