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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舉人以信件,向本人檢舉時係指謫v3su使用者的發文 : 「無關本板宗旨」、「內容諸多地方又與實際有所出入,僅僅只是無理取鬧」, : 但該篇文章,係陳述自己遇到對方律師資格有疑時之經驗, : 且詳細陳述其於向公會、總會、檢察司檢舉律師資格有疑時, : 所分別遇到不同的反應,故該文章顯然與律師有關。 : 本板文章數量稀少,所以一向對文章範圍盡量採取最大程度的容許。 : 不能僅因一人檢舉,就必須聽從限制刪除。 : v3su發文者與任何他人、於任何他板的過往爭議,是非對錯, : 本人無法判別,亦無力判別。 原文內容已然指稱使用者寫信「要脅」法務站長? 底下推文更直接未經法務站長以及信件當事人同意, 公佈該使用者信件內容,而且未隱去其ID,明顯已經指涉該使用者有此行為, 版主認為無法、無力判別是否刻意毀損他人名譽? 無法亦無力判別是否公然對於其他使用者挑釁、引戰? 且看該篇文章於底下之推文: 噓 volkov: 憑什麼02/18 01:02 噓 ChrisBear: 整篇0分 不知所云02/18 02:26 噓 q135q135: 不知所云+102/18 08:57 → keepwild: 拉板凳中 02/18 09:33 噓 q135q135: 鬼打牆的是原po吧 02/18 20:24 推 tp6m4g0: 看標題以為是後續發展xd 02/19 01:24 噓 trees880098: 來亂? 02/19 02:15 噓 Nipperdey: 要查的律師大名是? 02/19 12:23 噓 cccclair: 原po到底在講啥,這個敘事程度是怎麼看的懂、進而戰起 02/20 22:48 → cccclair: 來啊 02/20 22:48 已有多名使用者認為v3su係無理取鬧,不知所云,意欲引戰, 版主仍欲忽視他人客觀之意見?仍然想要忽略版友期待版主營造之優質環境? 試問該版於近一年內,有出現如此等怪異言論而遭版友砲轟? 且依照版主所述,今天只要言論內容與律師職務有關,沾上了邊, 即使刻意指涉他人,挑釁引戰他人, 版主皆無法、無力判別進而允許文章持續於版面發酵, 使個別使用者感到受辱而無處投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89.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550969812.A.F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