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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水桶 2.本案如認為仍需水桶,請重新判決並詳列理由 3.新任板主請儘速完成資料更新以利後續判決 4.liton案,小組不干涉板主判斷,板主不需受理 ※ 引述《jackyown (JACKYOWN)》之銘言: : 申訴人:jackyown : 被申訴人:IceMakers : 看板板名:WorkinChina : 判決內容: : #1UXm7r-P : 經檢舉言論明顯偏離文章內容 且攻擊板友&扭曲事實(版主沒有否決liton) : jackyown違反板規貳05及貳10 水桶14天 累犯 水桶28天 : → jackyown: 想開群被板主否決 真可憐~ 04/03 13:25 : → jackyown: 該不會是這樣才開始憤世嫉俗吧? 04/03 13:26 : 申訴訴求: : 解除水桶 這位板主完全依照自己喜好來執行板規 : 申訴理由: : 1. 板規貳05: 禁止對版友人身攻擊,若對對方想法有爭議,建議使用信件回應。 : 2. 貳10: 禁止在版面挑釁、挑撥、引戰、酸文...等,初步先鎖文冷靜, : 若屢勸不聽者視為違規,由版主群合議後劣退或其他處理。 : 理由: : 「真可憐」和「憤世嫉俗」並不屬於「人身攻擊」的範圍 : 而要開群是否被板主否決 不管板主是贊同 或 否決 都不該構成水桶的原因 : 在版面引戰的人是liton: : liton: 就只是政黑板的來臥底的 各位wicer需要這麼認真嗎? : liton: 樓上你被隔離結束了? : liton: "好好的跟他們解釋 很奇怪嗎?""一堆政治推文 板主下台前" : liton: 這邏輯跟這位政黑板來的是相同水平 : 我只是回覆他的引戰(暗指我邏輯不好 同時抹黑我是政黑來的) : 根據板規 明顯是IceMakers過度解讀 : IceMakers該人早已因為雙標執行而被眾多版友詬病 : 請小組長幫忙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28.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586007567.A.82F.html
liton: 小組長您好。核心應是<想開群被板主否決> 這句話扭曲事實 04/05 07:50
liton: https://i.imgur.com/kX1PweH.jpg 04/05 07:50
liton: 我跟版主兩個當事人確認無此事。造謠損及我人格,也請他舉證 04/05 07:53
liton: 這是鐵證,不是版主雙重標準或過度解讀。 04/05 08:01
saniblue: 沒有喔,你之前某篇文章說要開,但是版主說不干版上事, 04/05 08:09
saniblue: 自己私人開,我有印象,忘記哪篇文章 04/05 08:09
saniblue: 雖然拿這種事情互相攻堅很無聊,但是就事論事,我們該注 04/05 08:11
saniblue: 重比例原則還有是否雙標,更重要是特定網友加重水桶,順 04/05 08:11
saniblue: 我者生逆我者王這種心態很可怕 04/05 08:11
saniblue: nchina/M.1583729083.A.906.html 04/05 08:12
saniblue: http://i.imgur.com/ZmeVGvt.jpg 04/05 08:14
saniblue: http://i.imgur.com/fqgYilF.jpg 04/05 08:14
saniblue: http://i.imgur.com/CgtRCzX.jpg 04/05 08:15
saniblue: http://i.imgur.com/peZwxiU.jpg 04/05 08:15
saniblue: 我不知道為什麼原文刪除,但是明明發生過的事情,為什麼 04/05 08:20
saniblue: 你們要口徑一致的說謊? 04/05 08:20
liton: 板上要開其他版,我"禮貌上"先告知版主。版主認為不需問他 04/05 09:27
liton: 如被否決..那就是我不能po,或是po了被版主處理。但都沒發生 04/05 09:37
jackyown: 1. 你要開的是「私下」的line/FB 04/05 09:40
jackyown: 2. 板主說了幹嘛需要他 難道這是「贊成」? 04/05 09:41
jackyown: liton:之前有私信版主 建議開個line群或是fb群 04/05 09:42
jackyown: 關鍵字「私信」「建議」 04/05 09:42
jackyown: →IceMakers: 你想開Line群或FB你可以自己開 幹嘛需要 04/05 09:44
jackyown: 我哩 03/09 16:29 04/05 09:44
jackyown: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 更何況你被板主打臉 我陳述事實就 04/05 09:45
jackyown: 水桶28天 請問蒼天之下哪門子的板規這樣定的 04/05 09:45
saniblue: liton你的言論非常矛盾,而且確實發生過的事情,你為什 04/05 16:42
saniblue: 麼要拿出證據之後又轉彎?你和該版主真的很奇怪? 04/05 16:42
saniblue: 另外liton你說人家造謠,這是非常嚴重的指控,你做過的 04/05 17:54
saniblue: 事情和版主一起否認,你們到底想幹嘛?而且還說人家造謠 04/05 17:54
saniblue: ?????你們到底是??? 04/05 17:54
venni: 甫通過帳號認證,麻煩小組長進行確認,謝謝您 04/07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