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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CLOUD3455 被申訴人:yukiss 看板板名:TEACHER 判決內容:#1UpL0EzC 申訴訴求:要求公告本人解除水桶 申訴理由: 教師版版主以本人在所po文章#1Uo9PjKf當中 人身攻擊康銘仁為由,公告並判處水桶兩週 其公告如下 「康銘仁到台北市去教書了,台北市的教師們發揮愛心多關心他 免得他又讓你任教的學校被監察院糾正了。 已經指名道姓影射該位老師又會做出監察院糾正之事 依照板規5a)人身攻擊 予以cloud3455水桶兩周」 就此判決,本人不服提出異議,於28日上午時寄信給yukiss申訴 但到目前為止,yukiss並無回應。所以本人在此提出申訴 理由如下 1 本人並非以污言穢語人身攻擊康銘仁,只是指出康銘仁有再犯之可能 這樣能算人身攻擊嗎?如果算的話,那說張淑晶又在哪區出租房子 要在那裡租房子的人,請多加小心。是否也算是對張淑晶人身攻擊? 2 按照教師版版規第5條,人身攻擊首犯為 「違反以上板規者先予以警告一次 並立即刪文 如果再犯 違者浸水桶兩周」 本人之前從未被教師版主警告過,因此就算其認定為人身攻擊違反板規 也應當是先警告,而非直接水桶兩週 雖有「若情節重大 違反多次、多條板規者,將不予警告依板主認定 直接裁罰」 之條文,但本人之情況可謂情節重大嗎? 就以上兩點,本人在此提出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84.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590900582.A.F05.html ※ 編輯: cloud3455 (180.217.184.91 臺灣), 05/31/2020 21: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