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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維持原判 理由 1.板規有規定 若情節重大 違反多次、多條板規者,將不予警告依板主認定 直接裁罰 故板主引用板規即未違規 2.小組不介入板主內心判斷,僅依板規審理。 -- 我當兵那麼久以來的觀察發現有3種主流人士會來當志願役。 1.真的愛國的人10% 2.被老爸(或老媽)逼來的人30% 3.家裡不好過的人60% 現在84年以後的軍人什麼趴都沒有,還是被砍爆了,就映證: 1.歷史上愛國的人通常沒好下場! 2.勉強是沒有幸福的! 3.窮不是病,是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72.2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591016499.A.369.html